叶圣陶语文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章程
(2023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叶圣陶语文课堂教学展评活动(原名“全国文学课堂教学大赛”)是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主办、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承办的一项面向中小学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研讨交流活动。自2014年9月起,已经成功举办四届。2023年10月起经叶圣陶先生家人授权冠名,每年举办一次。
第三条 展评活动坚持严谨规范与公平公正的组织评选原则,突出学术研究性、示范引领性,宣传并推广语文教学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为促进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和提升教学质量搭建高端平台,开发丰富多彩的语文教学资源,引领构建开放、多样、有序的语文课程,创新打造一项突出文学教育特色的语文教学展评活动。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展评活动成立组委会
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
1.负责审议、修订展评活动章程与教学评价标准、实施方案,负责展评活动的组织管理、策划运作、经费筹集等工作,制定发布展评活动通知和课题,并议定其他有关事项。
2.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与秘书处,负责日常组织联络,具体实施组织协调、联系专家、申报材料整理分类存档等工作,保障展评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展评项目
活动分视频展评和现场展评两个阶段。视频展评阶段,各省市县区教研部门及所在学校均可推荐参评,会员单位(实验基地)可单独申报。现场展评阶段,由评委会专家评审从视频展评一等奖获奖者中确定若干人参加现场展评。
第六条 视频展评
1.课题与课型:从现行部编教材中的文学类课文选定课题(篇目),在当年度的展评活动预备通知中公布。课型可以丰富多彩,充分体现执教者关于文学教学的特色和创造性。
2.参加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课堂教学简介(包括教学理念、任务目标、预期效果等500字左右);(2)教案(即教学设计,文稿word格式,字数不限。须提交参评课题内容的整体教案,而教学课件PPT和课堂视频从中选择一节课制作);(3)教学课件PPT;(4)教学课堂视频(常规mp4格式,义务教育阶段一节课40分钟,高中阶段一节课45分钟)。
第七条 现场展评
选手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50岁以下(含50岁),教龄5年(含5年)以上,尤其关注年轻教师;
2. 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优秀,近5年来在省级或地市级教学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反映当前本地的最高教学水平;
3.下列情况优先推荐:(1)具有良好的文学素养与一定的创作能力;(2)指导学生写作特别是文学社团活动成果突出。
4. 现场展评活动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第八条 申报填表
参加者要认真填写“叶圣陶语文课堂教学展评活动报名表”,并由推荐单位领导或当地教研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按照要求的时间提交。
第九条 教学要求
应体现如下教学基本要求:
1.教学设计具有创新精神,体现叶圣陶语文教育思想和不同文本的艺术特点与审美属性。可以是单篇教学,也可以是群文教学或整本书阅读教学。
2.教学内容体现课程标准相应学习任务群的要求,体现文学作品独特的育人功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创造意识。
3.教学过程体现课程标准倡导的教学方式、方法,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师定位准确,引导有方,评价得当;学生学习精力集中,精神饱满,课堂气氛融洽。
4.教学效果突出,引发学生情感共鸣,获得审美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三章 评比与奖励
第十条 组建评委会
评委会由中小学语文教学专家包括省市教研员、特级教师、大学教授、资深语文报刊编辑等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评委若干名。评委会根据展评活动章程制定评审细则与评价标准,负责评选工作,对有关评审奖项的异议进行解释和处理。
第十一条 奖项设置
1.视频展评和现场展评均设立一、二、三等奖;
2.为推荐指导获奖的教研员、教研组长或有关专家设立指导奖;
3.对推荐学校设立“支持教师专业发展先进单位奖”。
第十二条 评比办法
1. 视频展评提前评审,选拔确定现场参评选手,具体要求见当年度展评活动启动通知。
2.组委会提前一个月发布现场展评课题(篇目)和观摩交流通知,选手可从中选择课题提前备课,届时带课参加现场展评,评委会根据评价标准现场评出结果。
第十三条 设立监察仲裁委员会
成员由往届优秀选手和参加现场观摩交流会的教师代表组成,监督展示的评比过程,协助评委会对存在有争议的课堂与评比结果予以公正裁决。
第十四条 展评结果公证
在条件具备时,组委会对展评活动结果,将委托有正式资质的公证部门现场予以公证,以体现展评活动的公平、公正、真实和合法性。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参评者一经申报,即视为承认组委会对参赛课例拥有编辑修改、出版发表(含网络使用)的权利。
第十六条 获奖名单将通过《中国校园文学研究》、中国校园文学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并通过其他媒体进行报道;优秀课例(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录像、教学实录等)除在网站展示外,还将请专家点评,或推荐有关专业期刊发表,并对优秀个人成果进行整理推广。
第十七条 展评活动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原则,活动经费主要来自赞助、观摩交流活动会务、学习等费用。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展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