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门课程既称作“文学创作理论与实践”,那么核心要义,自然是要强调“去知识化”的教学。可是各位,知识化是我们教育的诀窍,也是致命弱点。它每每使人觉得讲课人很有一套玩意,既有理论,又有概念说辞,但和“写作”之间却总是没有关系。这是有教训的,1980年代以前,高校中文系差不多都设有“写作教研室”,在我这个年纪的人上大学的时候,凡中文系几乎都有写作课。但后来,写作课和写作教研室都式微了,从事教学的老师也多没有发展起来,学生对这课也渐渐失去了兴趣。归根结底,我以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过度知识化”。因为很显然,知识化是可以名正言顺地造假的,教师可以在不会写作的情况下,传授给学生一大堆写作的知识。这些知识貌似正确,但几乎一点用都没有。这是我们这个课首先要争取避免的——不能完全避免,也要尽量避免,尤其要与讲课人自我的虚荣心和思维习惯也要做些斗争。
第一讲是关于“写作者的身份”问题的讨论。即作为何种角色,什么性质的“主体”来写作。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需要先行解决,方能谈论其他的具体问题。
一、作者与文本间的因果与互证
有人会问,怎么上来就是这种问题。但我认为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我是谁、我为什么写作、我作为谁来写作”,这个很重要。如果自我意识不清,定位不准确,这个写作恐怕很难达到应有的高度。
我想提醒各位在写作的时候建立一个“自我”。因为当我们写作的时候,会立刻出现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角色,这时“我”不再是我。因为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是很普通、甚至很卑微的人,但我一旦写作,可能就变得很具有某种权力,有驱遣力和控制力,甚至变得霸道和主观,会变成一个王,甚至很粗暴的一个王。至少在决定文本和叙述的绵延,在决定人物和故事怎么走的时候,变得具有生杀予夺的大权。还有,在写作的方法和风格的取舍、观念与价值的想定等等方面,也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决定权。这个时候,你是谁,如何把握自己,就会变得很重要。
理性来分析,每个人都有很多社会学身份。“文革”以前,我们把全社会的人分成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地、富、反、坏、右,这些身份都是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意义上分的;农民又依据政治学分为贫下中农,其中贫农下中农是可依靠的对象,但是富农和地主就是要被专政的对象。这种分法在革命时期很有用,后来搞阶级斗争,主要也是从这个逻辑来出发。知识分子被认为是出于中间的一种力量,有两面性,如不加强教育和改造,他就会偏到资产阶级那面去,所以知识分子向来都没有合法性。后来终于有合法性了,变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是邓小平时代给予知识分子的一个合法性的表述,但是前提仍然是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社会学身份既然变成了一个中间派,一个左右摇摆的人,你写作的时候合法性何在?所以一旦写到知识分子人物的时候,必须要有“自我改造”或者要自觉“接受工农群众再教育”,否则肯定政治不正确。
这是作为过去历史的写作主体的一些情形。一旦这些历史翻过,最近四十年的文学终于基本正常,大家终于可以自由地写作,基本上自由地写作。然而各位,你写作的时候有没有想想自己是谁?自己这个“文化身份”怎么建立?
让我举一个最朴素的例子。多年前我有一位朋友,写诗也写散文。有一年开他的作品研讨会,老实讲他的作品有很多写得非常好,比如他写杀狗,他自己曾经喂过的一只狗,是他们家非常重要的成员,但是突然有一天,种种原因,家里穷,社会上也不允许养狗,他自己也想解馋,于是就把这狗杀了。他杀狗的过程当中对自己的人性有很多拷问,对自己也未曾想到的冷血和残暴有很多质疑,写得很好。显然写作可以对自我进行批评和解剖,这对于别人也很有教益。
但他也有文章写得不那么好的,比如他写自己回乡的感受,当初在省城上大学,后来参加了工作,每次回家所感受到的都是父亲的威严。但渐渐地,他觉得父亲由年轻时的强壮慢慢变老了。这里面有一些怜悯,表达得也很好。但后来有那么一次,他偶然搭乘别人的小轿车回到村子里时,父亲原来威严而专横的态度忽然变了。要知道这是八十年代初期,那时小轿车在乡村是绝少见到的。所以,当他从车上下来,见到父亲的一刹那,他忽然觉得父亲看他有一点怯生生的,有点小心翼翼地,甚至有点猥琐地问儿子是咋回事,言下之意是儿子是不是做官了?于是他觉得父亲好可怜,父亲变了,变得软弱了。
还有一篇作品,是说他毕业若干年,回去参加大学同学的聚会,发现人非常势利,那些混得十分得意的有权势和地位的同学,周围总是围绕着更多的人,而他作为一个未成名的作家,在同学里面显得颇为孤单,故他感到非常落寞和失望,对这样的聚会感到厌恶,一点意思都没有。
这是我举的几篇稍微有点印象的文章。大家开研讨会时,自然都说得很好。后来到了他的办公室,这位老兄便表示谦虚,让我真心提意见。我说老兄你是真要听吗?他说要听,真要听。我说那好,那我要送兄长一句话,借用曹操的一句名言,“宁让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我把这话换了一下,叫作“宁让我怜悯天下人,不让天下人怜悯我”。
什么意思呢?曹操是枭雄,自然不是好人,好人应当是“让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但曹操刻意巧妙地对这个伦理进行了颠覆,是为了配合他后来的另一番说辞,假使我不称王,不知道有几人称王,天下生灵又要经受更多的杀戮。可见,我担负罪名,其实是给天下人带来福祉好处,我和“妇人之仁”是相反的。他要给自己创造这么一个形象,即不拘于小节,他是取大节,有大伦理的人,是这样的一个自我规划和自我辩护。
我借用曹操这话,是说我主张写文章的时候,应该有一种胸襟和气魄,哪怕我是一要饭的,一文不名,既穷又贱,在社会上并无什么地位,然一旦写文章,便须有怜悯天下之人的气魄和气度。否则宁愿不写,写出来也会有娘娘气,不入流的危险。你与其去计较众人围着他转、不围着你转,不如觉得光荣一点、自豪一点。为什么不觉得自己独具高格呢?孤单和孤独不是人生的一杯美酒吗?不也是一种境界,或者文学本身的命定吗?你应该觉得很光荣。还有那位父亲,作为大字不识的农民,原来一直道貌岸然,很有威严,一旦看到你坐着小轿车他就变得很畏惧和猥琐,自己这样理解父亲,我觉得不是很合适,也不太有境界。
显然,我举了一个并不很高大上的例子,我是想从这个事例来说明“文化身份”的问题,文化身份对于一个写作者有多重要?它可谓写作的前提。我们在写作当中必须建构一个“非世俗的自我”,他跟世俗、跟社会的身份应该区别开。
看看历史上那些重要的写作者,就会有答案了。比如屈原,他在他的诗歌当中是一个特别高傲的人。当然屈原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很高傲,所以不太讲究政治策略,他失去了楚怀王的信任,也失去了同僚大臣的支持,他变成了孤家寡人。这样一个人在社会生活当中可能是很讨嫌的,就像梁实秋写的一篇文章《假如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会让人觉得很不踏实,当然这说的浪漫主义意义上的诗人。今天诗人,通常不大敢再认为自己有某种“特权”。在某些时代诗人是有特权的,比如李白。李白如果住在你的隔壁,我想你会非常不安的,因为他可能喝醉以后会闹动静,会很不消停,即便他在朗诵《将进酒》,你这一夜的觉也没法睡了。所以假如诗人住在隔壁,是非常麻烦的事情。再比如普希金,据说他娶了太太冈察洛娃之后,还跟她说,“你是我的第113个恋人”。他这样说的时候可能毫无愧色,好像很自然。但这在今天看,已经不符合我们的伦理。今天的诗人如果再认为自己有类似的特权,一定会犯错误。
再说屈原,假如放到日常生活当中看,他可能就是一个有问题的人,早上起来到木兰花那去舔上面的露水,黄昏时分在篱笆下捡起菊花的花瓣塞到嘴里。这只有在诗歌中才有合法性,世俗生活当中见到一个人“朝饮木兰之坠露”,得离他远点,这人一定是疯了。把自个儿比作美人香草,把别人比作霓虹小人,这些作为世俗行为也肯定都是有问题的。但是当它出现在诗歌中,写在《离骚》里面,你就会觉得它顿时变成了伟大人格的一种禀赋,或者一种高出常人的品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在诗歌当中成功地塑造和坚持了一个“独立不倚的精神人格”,所以当我们读到这些诗的时候,会认为屈原是一个君子,一个顶天立地的伟丈夫,一个不为世俗所屈服的品性高洁的人。
显然,文化人格跟世俗人格是不一样的,当我们写作的时候,在潜意识里面一定要找到且坚持自己的一个文化身份。如果你忘记这一点,是为了“鲁奖”“茅奖”“骏马奖”和各种奖而写作,那就完了。比如这一次评茅奖,有的青年评委的发言,我听了之后就感到特别欣慰,我觉得文学的伦理还是有传承的,文学的底线没有破。很多青年评委明确地反对“配制化写作”,或者“写作的配制化”。有人瞄准茅奖的要素去写作,比如考虑时尚流俗,考虑某些文化上的微妙的诉求,等等,在笔法格调上严格掌握一个四平八稳的标准,这种写作可以在某一个时期成功,但长久来看对当代文学的发展却是有害的,本身也有可能被很快忘却。文学史上出现了多少这种写作,但都被遗忘了。我们反过来想想历史上留下来的经典文本,当时是惊世骇俗,甚至遭到批评的,像贾平凹的《废都》,在九十年代初期出来时一片骂声,他为了这一部小说受了多少磨难,被封杀了好长时间,还得了一场大病。当然他后来挣扎过来了,《秦腔》也得了茅奖。但反过来想,贾平凹写了十多部长篇小说,未来哪一部小说有可能会留下来呢?我想《秦腔》未必会,但是《废都》却有可能会留下来,为什么?原因很多,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它回应了中国传统叙事当中特别重要的一个“世情小说”类型,也回应了1990年代中国社会与文化的敏感情景。有人讲它是“当代的《金瓶梅》”,有人也指斥它有很多媚俗的地方,有很多问题,但我却认为它是贾平凹所有作品中最有生命力的。因为就写作者的文化身份而言,贾平凹在写作《废都》的时候,确乎是一个把许多东西都置之度外了的人,至少是没有将自己设定为一个适应世俗要求和标准的写作者,而是真正做了一回率性的、从内心出发的写作者。因此,他必然会得到回报。
当然,也有人会说,他想应和商业的需要,这个我不敢肯定。但贾平凹并非傻子,如果是纯然投合市场的趣味,那么这其中的风险呢?他对于要担负的各种风险难道没有评估?所以,简单地摒除风险与压力等因素,断定《废都》是为市场写作,或许是不够厚道的。退一万步说,《金瓶梅》也是有市场诉求的,所以人家作者连名字都不要了,改成了“兰陵笑笑生”。但这就能够断定人家只是要钱的么,也未必是。张竹坡就不这么看,他是将其列入了与古来圣贤一样的“发愤之作”。这就为背后那个作者的“文化身份”正了名,同时也找回了一部伟大小说的价值。
很显然,如果不能为作者兰陵笑笑生确立一种文化身份,就无法确立《金瓶梅》的价值,反之亦然。作者与作品的价值是互证的。
二、不同时代的文化人格类型
屈原为我们标定了中国传统文学中的一种人格高度。当我们返回古代,去寻找一个精神源头的伟大象征的时候,会找谁?《诗经》那些作者都没名,我们不知道是谁。因此要找一个源头,毫无疑问要找到屈原。为什么会是屈原,我们为什么给他以那么高的评价?因为他的诗歌里面勾画或者呈现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不惧世俗权威的、品行高洁的一个人格形象,这既是作品当中的文化人格,当然也意味着文本背后那个抒情主人公自己的文化身份。
宋代的张载说了好几句大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几句话我们有时候希望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但又会心虚,不太敢真的这么干,便变通一下,当作格言,当作与自己无关的表述,即知识分子的一种人格典范。我们知道张载一生中也当过很大的官,但他作为一个穷书生的时候大概就这样想了。这说明他确乎很了不起,是中国古代读书人也有自己的文化人格与理想情怀的一个明证。这样一种人格想象,会激发出不平凡的业绩和感人的诗篇,否则文天祥不会写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样的句子,李清照也不可能写出“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样的句子。这说明文天祥、李清照的内心一定有一个特别清晰的文化人格的想定。这很重要,会决定他们写作的品质。
文化人格当然也是历史范畴,会演变,它在漫长的历史当中会不断变化,它有时候也会化妆。比如《红楼梦》的第一回,我们看到开宗明义的曹雪芹一直在刻意“矮化”自己,强调自己是作为普通人在写作,闺阁闲情,平生所系,写的无非就是几个女子的传奇故事,他不断暗示自己就是一庸人,一无用之人。于是故事本身也是这样缘起。说当初那女娲炼石补天之时,炼就了36501块巨石,剩下一块没有用,受日月光华的化育,渐渐有了灵气,便在那日夜悲啼。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自然离庙堂很远,它没有被体制所用,也不好以张载那样的格言作为自个儿的座右铭了。
但这显然暗示了我们,作者是有儒家知识分子的理念的,他希望能够修齐治平,能够为社会所用,但是没有,他也就认命了,但明显也有不甘心处。一旦认同于这样一个“无用”的身份,他又更加喜欢用道家的这套文化来解释自己,所以后来对“石头”有知遇之情的这两个高人,便一个是“渺渺真人”,一个是“茫茫大士”了。一道一僧,他们有时候会化身为“跛足道人”或者“癞头和尚”,但不论怎么样,这反映了我们的作者内心文化人格的基本构造,既是“出儒入道”的,又是“儒道互补”的。某一天,这两个高人经过这块石头,谈论起人间繁华富贵,惹动了石头的凡心,石头说话了,说大师你何不带我去经历一下。我即便无才以补苍天,你让我经历一下凡间富贵也好。大师说行,但提前告诫他说,那种富贵你不去也罢,因为最后究竟是一场空幻。这又玩起了佛家的一套,“因空见色,由色入空”,加上前两者,就变成了“儒释道合一”了。
不论怎么说,曹雪芹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文化人格复杂化了,这当然可能不是他的发明,也可能源自苏东坡,但这个复杂化依然与世俗人格构成了对应,构成了分立的关系。这是《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成为伟大作品的根本保证。
忽然想起唐代的一位才子叫作沈既济的,他的笔记小说《枕中记》,是中国人妇孺皆知的,但我们很少深究。其中的那个青年儒生,好像也很有些抱负,长到二十多岁的时候,还一无成就,也未看到前途,还在乡下种地。这天他骑着一匹大青马经过一酒店,酒店里坐着一个鹤发童颜的长者。他把马拴上,坐在长者的身边,在那长吁短叹。长者问他你何故长吁短叹?他说,可怜我已到这个年纪什么成绩也没有,所以叹息。这长者从他的袖子里拿出一个枕头,说你躺在这上面,自然会有一番经历。他躺下以后,他觉得那个枕头放出了光,出现了一个洞口,他就进去了。进去以后他变成一个特别英俊潇洒的书生,中了科举,先做县官,又做州官,一直做到御史,还去平定了边疆。里面很复杂,我无法详述。他满足之际,变故发生了,接下来他遭到了别人诬陷,被打入囚牢。过了几年皇帝听了别人建议,把他放出来,又官复原职,不料又遭别人的谗言,又入监牢,之后又放出来,最后官至宰相,做得也很好,很顺当,然而最后还是遭到了同僚的构陷,这次看样子要杀头了。他见到自己的家人,对自己的太太和孩子们哭诉,说你看,我现在还不如当初就在家种地,折腾这一辈子毫无意义。眼看一病不起要死了,临死前皇帝又发了善心,又给了他很高的待遇,让太医给他治病。最后他梦见自己就要死了,忽然醒来,并且恍然大悟。
这位高人让他在枕头上用很短的时间做了一个漫长的梦,这一生从读书、求学到经历修齐治平的宦海沉浮,可谓饱受磨难,饱经沧桑。但最后他的感受是,这一切还不如不经历。这篇小说写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关节:他当初躺下要做这个梦的时候,店家的锅灶上正在做着黄澄澄的黍米饭,而他梦醒来的时候,那个饭还没有煮熟,这个就叫“一枕黄粱”。
《枕中记》显然是表达“对于世俗人生的勘破”这样一个态度,如果作者是一个蝇营狗苟的人,一个醉心于仕途经济和世俗名利的人,是不可能写出这样的作品的。
《红楼梦》显然是“一枕黄粱梦”的升级版。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刻意要强调的,应该是一个道家的理念。前面说“儒释道合一”,但在其中,我以为他更倾向于道家的思想。道家既可以很高迈同时又可以很渺小,就是“无为”。无为,当然就会在社会政治、社会伦理中显得微不足道,但它又有着哲学方面的优势,是观照世界、理解人生的“众妙之门”的关键。在道家的价值系统中,他可以做到独善其身,且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复杂的生命体验。这也是一个极大的优势。他偏离了儒家的文化人格,偏离了类似于杜甫那样的一个正统的人格范式,但是他却另立了一个“贾宝玉式”的人格范型。我们读《红楼梦》,为什么会觉得有一种认同,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在这个社会中蒙受磨难、挫折、遗弃和抵制,但是以贾宝玉为镜子,依然可以在《红楼梦》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曹雪芹在第一回中反复矮化和强调了自己身份的卑微,但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一个独立于皇权、独立于封建正统这一价值体系之外的,一个非常纯粹甚至也很高洁的自我。他与张载、文天祥所标立的人格风范相比,可能没有那么高大,但与屈原式的那种悲情想象却很有几分相像。可见,在传统社会中,文化人格也是有各种类型的,在不同时代有不同表现的,从杜甫的儒家风范到《红楼梦》里面所标立的非主流价值观,都是值得尊崇的。
三、新文学以来写作者文化人格的演化
到了新文学,现代知识分子的人格形象开始出现。在鲁迅那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启蒙思想者的文化人格。他可以说以毕生之力完成了一个现代型文化人格的建立。当然,在不同时期会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毛泽东的解释是,他是向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开火的最坚定、最彻底的无产阶级的文化战士。但学界的解释可能更客观一点,认为他是一个启蒙思想者,毕其一生都是在进行国民性的反思和批判。
鲁迅和五四作家的自我定位,对于新文学而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们确立了新文学作家既承续先人感时伤世、匡护道统的传统,同时又具有了在国家政治之外的作为批评者的独立知识分子身份。这是他们的文化人格得以获得了现代性意义的关键。
但我本人有一个看法,提出来供大家思考。我认为有“两个鲁迅”,一个是作为启蒙思想者的鲁迅,一个理性主导的,具有很强社会责任感的鲁迅;另一个则是以存在主义的个体主义为主导的鲁迅,具有强烈非理性倾向的鲁迅。一个是属于“日神”的鲁迅,另一个则是属于“酒神”的鲁迅,他全部的宽广与深刻、理性与感性、理性与任性、光明与阴鸷、激进与绝望、热忱与悲观,甚至公允与偏狭、雄辩与不讲理……都是他的复杂与庞大的一部分。只认识到前一个鲁迅而没有意识到后一个,是不全面的,也不可能真正理解鲁迅。没有后者,就不可能有《狂人日记》,不可能有《野草》,也不可能有对于国民劣根性那样深刻认知的鲁迅。所以,如果要谈论鲁迅的文化人格,我以为必须意识到他的两面性、多重性与复杂性,这是现代性文化人格构成的典范特征。没有这样一个鲁迅,就不可能有他的这些如此经得起长久的认知、理解、发现和研究的文本。
因此,当我们说写作者要注意养成自己的文化人格的时候,并非是概念化意义上的纯而又纯的道德化人格,而是指一种文化上的独立性和复杂性,甚至也可以经过某种精神分析式的认识,看到其个人化的秘密。用鲁迅的话说,就是“皮袍下面的小”。这样,我们就远离了简单的道德主义者,而能够使我们的文化人格建立在人性真实的基础上。所谓的文化人格并非是道德的完人,而是一个现代知识者的主体。它允许有更为人性化的和复杂的现代内涵。
有人会强调政治正确,这个问题怎么看?毛泽东时代提倡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观,知识分子的文化人格、写作者的文化人格基本上不具有自足的合法性,这是客观事实,我们现在好像也不便于做评价。但是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文学观点,是可以拿来做参照的。我想讨论的是,在今天,政治正确和必要的文学写作是什么关系呢?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文论和通信当中早都有阐述。恩格斯曾经以巴尔扎克和莎士比亚为典范,来指出左翼作家写作的问题。他曾评论过一个进步的女作家玛格丽特·哈克纳斯的作品《城市姑娘》,还评论过奥地利进步作家菲迪南·拉萨尔的作品《弗兰茨·冯·济金根》,恩格斯鼓励了他们,但也给出了批评意见。恩格斯认为和这些左翼作家比,巴尔扎克写得更好,虽然巴尔扎克在政治上是一个保皇党人,是持了落后阶级的立场的,但是他却写出了伟大的作品。恩格斯的解释逻辑是,这是“现实主义的胜利”,是现实主义的写作原则帮助巴尔扎克战胜了他在政治上的偏见。左翼作家在政治上是正确的,但是却写出了幼稚的作品,在革命导师看来根本没有任何深度,也没有多少价值。虽然也给了他们鼓励,但真正的文学导师,却是莎士比亚和巴尔扎克,因为他们才真正写出现实的生动性和人性的丰富性。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仅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并不一定能够出产优秀的作品,所以我们要从恩格斯的话中找到教训。1970年代浩然的政治立场是最“正确”的,但《金光大道》那样的作品已被历史证明是有严重问题的。而那时被认为是不正确的很多老作家所写的作品,后来却被认为是有先觉意义的;还有一批具有独立思考的青年人,其立场也遭到过批评,但他们却写出了那个时代最具有思想价值的作品。
八十年代以后,写作者的知识分子身份,文化身份与文化人格是处在逐步恢复中的。莫言在2000年前后曾提出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观点,叫作“作为老百姓写作”。他认为过去作家总认为自己比劳动者高明,比普通人要特殊,而在他看来,一个写作者应该把自己还原到一个老百姓的身份。这个说法对不对?当然是对的,它表明一个是作家要谦虚,不要以为自己是“启蒙者”,要教育别人,要把自己看作是和普通劳动者、普通人感同身受,能够同呼吸共命运的主体。我觉得他这种认知是有理由的,当然也是一种表达方式——为了“表示谦虚”。我想问他,你写出了《酒国》,写出了《丰乳肥臀》,写出了《檀香刑》和《生死疲劳》,你说“作为老百姓”能写出来吗?肯定是写不出来的,因为老百姓是“沉默的大多数”,既然是沉默的大多数,当然也就是“无法写作”的大多数。作家既能写作,就是比普通人要有见识和能力的人,这也无须避讳。但为了强化写作的伦理意识,基于他对“写作伦理”的理解和坚持,他把自己做一些“降解”也是有理由的。但我们要领会其中的“潜台词”,他的意思是质疑那些声称“代表人民”写作的说法,你总说是为人民写作,事实上还是以高于人民的姿态写,在他看来这还不够真实,必须要还原到和普通劳动者同样的看问题的角度。真正在自我意识上将自己当作“老百姓”,才真正能够写出具有老百姓立场的作品,这个逻辑也是对的。但归根结底,我以为这样的写作就是“知识分子性的写作”,因为就人文主义传统而言,就新文学的源头属性,还有知识分子的使命而言,就是要实现最接近于人民、最接近于老百姓的写作。
因此,我还是愿意认同莫言的说法。他的表述是质朴和智慧的,也是诚实和意味深长的。
四、写作者文化身份应坚持的原则
说避免“知识化”,还是难免说了这么多废话,还是难以摆脱与知识的纠缠。但这实出无奈,既要写作,就无法不面对这个身份问题,我是谁,谁在写,写什么,我为什么写,这些问题不解决,写作就是一笔糊涂账。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上含混的人并非少数。有人写了多年,且已经在媒体界、出版界、甚至文学界的某些个圈子里都已有了些名气,但如果我问他(她),你在写作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是谁?仅仅是这个社会学身份的你吗?如果你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是一个具有人文主义责任的写作者的话,那么我敢说,你这写作也好不到哪里。对于读者和这个社会,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那么如果必须要面对,我以为,这个写作者的文化身份应该持守以下这样几个原则。
首先是人文性,是一个人文主义的身份和标准。这也许是一个恒定的标准,从孔夫子编订《诗经》,到今天莫言所说的“作为老百姓写作”,其具体的内涵可能会有演化,但骨子里的东西很少有变化。孔夫子对于《诗经》的评价角度是“兴观群怨”,兴观群怨当然就是人文性,虽然他并没有说出这样一个概念。“兴”就是起兴,就是生发想象;“观”就是观察、观照,就是认知和发现社会人生;“群”就是沟通和认同,以共同的感受成为同道;“怨”就是抒发,就是表达愤怒和悲伤,就是宣泄个人或者群体的情感与意绪。兴观群怨,即构成了人民或者“沉默的大多数”对于表达的诉求,难道不是人文主义的吗?
所以,人文性是基于文学的一种“总体性”的说法,是一种在变量中又有恒定标准与内涵的人格建构的原则。
其次是个体性,必须要以个体生命为本位。当然我们也会说“为老百姓写作”,但是老百姓是谁,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如果老百姓被抽象化,变成一种空洞的说辞,那么这种写作便失去了意义,即便写出来也是虚假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宁愿相信克尔凯戈尔的话,“群众是虚妄”,“我唯一的起点,乃是‘那个个人’(That Individual)”。如果说这些年我们的文学有什么进步的话,那么关怀个人,关怀真正的个体生命,承认个体生命的价值,便是最核心的一点。
此刻我想到一个例子,就是一部美国电影,1995年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由斯皮尔伯格导演的《拯救大兵瑞恩》。它讲的是一个“牺牲十个战士,去拯救一个战士”的故事。这从经济学上来看肯定是不合算的,从社会学上也不合算,甚至从一般伦理学的意义上也不合算。因为很简单,生命是平等的,牺牲谁都是残酷的。但美国人在这个电影中表达了一个理念,就是为了拯救他们关于生命的价值,对于生命意义的捍卫,牺牲再多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是一个至高的精神伦理。一个美国母亲的四个儿子,在同一天里有三个分别死于太平洋、北非和欧洲战场,剩下的一个叫作詹姆斯·瑞恩,已被空投至德军敌后,生死不明。艾森豪威尔将军得知这一消息,决定要派一支小分队专门深入敌后,将这个瑞恩救出战场,让他与母亲团聚,以为这位母亲减少一分丧子之痛。他给属下们读了南北战争时期,林肯写给一位贡献了五个儿子的英雄母亲的信,然后命令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前去拯救这位母亲仅存的最后一个儿子。电影里那十个人组成的小分队中有一个人说,难道我们不是妈生的吗?我们也是生命,为什么要让我们去救那个小子?他问得有道理,难道他们的命不是一样值钱的吗?但是,这就是作者和电影制作人着力的地方,他们就是要在这伦理的刀尖上,来寻找震撼灵魂的意义。
由米勒中尉率领的小分队,在历经曲折,牺牲了大部分成员之后,终于找到并且保住了瑞恩的生命,最后瑞恩也并未临阵脱逃,而是参加了最为惨烈的最后一场阻击战,米勒中尉也牺牲了,瑞恩终于幸存了下来。电影的最后,是五十年之后,白发苍苍的老瑞恩和他的妻子孩子们,一起来到美国的威灵顿国家公墓,来祭奠当年为拯救他而献出了宝贵生命的战友。老瑞恩在米勒中尉的墓前跪下来,回忆了五十年前的一幕幕难忘的景象。然后对着他同样白发苍苍的太太说了一句话——我感到我没法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每次想到这句话,我都会止不住热泪盈眶。他对他的老伴说:“你说,我是一个好人。”言下之意,他没有辜负那些拯救他生命的人。他老伴对他说,“是的,你是好人”。
这个电影看到最后,你会觉得,美国人算了一笔“倒帐”,他们为了拯救一个母亲四个儿子当中仅剩的一个,牺牲了其他七个母亲的七个儿子。但是你再想一想,又觉得他们是值得的。因为他们拯救的不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而是拯救了他们的价值观,即对于人的尊重,对生命价值的捍卫。
斯皮尔伯格是了不起的导演,他这部电影非常“主流”,最后电影结尾的时候也是高扬了美国的国旗,显然也是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政治的。但这个政治没有变成空洞的概念化的宣传,究其根本,就是因为他们聚焦了个体,张扬了个体生命的尊严与价值。
而且个体生命也不是完美的,电影一开始讲到诺曼底登陆的场景,我们可以看到那些手持武器全副武装的士兵们,在登陆艇上个个面带紧张和恐惧的神色,他们表现了常人的弱点,有的暗自祈祷,有的因为过度紧张而呕吐,而且他们中的大部分在还没有反应过来,没有放一枪一弹的时候,就被德军的火力屠杀在冰冷的海水里,或者血流成河的沙滩上。在最后的战斗中,小分队中那个年轻的士兵因为从未杀过人,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是一个怕死鬼,他眼睁睁看着战友被敌人杀死,不敢上前助阵,而是龟缩在墙角里躲避着密集的枪弹。只是在最后,他终于战胜了自己,变成了一个战士。这些都真实地暴露了人性的弱点,却没有让我们鄙视他们。
反观我们的一些战争文学和战争影片,在处理故事和情节的时候,常常是见不到真实的个体,也较少专注于生命本身的价值。革命者的冲锋枪扫过去,敌人欢快地就倒下了。似乎敌人是没有生命,也没有主体的。当你永远不把敌人作为一个主体生命去书写的时候,你便永远不可能写出真正的敌人;而当敌人都变成了草芥和蝼蚁时,是否革命者的牺牲与英雄业绩也同时遭到了矮化呢?
当然,如今我们的电影也在进步。像《集结号》,虽然《集结号》有一半篇幅在结构上好像有些问题,但它学习了斯皮尔伯格,把那些牺牲的无名战士的名誉看得更加重要,同时它也并不委婉地批评了我们的某些观念和权力体制。这个电影让我们觉得,或许价值观已有了改变,这就是进步。
第三点也是从这一点上生发出来的,就是真实的问题。尊重个体的同时,也尊重真实,不因为美善的要求,而牺牲真实。真实是美善的基础,假如不顾及真实的原则,而去一味地强调所谓美善,那么这种美善的价值就会变得虚伪。这同样是对于写作者主体的一种考验。这一点也涉及另一个话题,即“写作的伦理”问题,所以这里拟不展开了。
最后我愿意重申,每个写作者都应该自觉建立一个人文主义的自我人格,建立这样一种文化身份,如此,写作才会长久地生效,才有可能将自己塑造为一个纯粹的和有高度、有品质的写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