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喜欢逛新华书店,在里面享受免费阅读,碰到特别喜欢的书,就向我讨钱购买一两本。
女儿读五年级时的一天,在新华书店里呆了一个下午。傍晚,我去接她。她从二楼下来,大大方方走过出口处,但警报器出其不意地“嘀嘀”响了。书店工作人员板着面孔,咄咄逼人:“小丫头,你身上有书!”女儿拍拍瘪瘪的衣袋,表示没有。我也不相信女儿会偷书,莫不是警报器出故障了。我就叫女儿再从出口处走一遍。警报器还是毫不留情地“嘀嘀”响起来。在工作人员异样的目光中,我颜面丢尽,尴尬至极,无地自容。正当我手足无措,一筹莫展时,女儿转身跑向二楼……一切都被证明!我面红耳赤,立即跟随她,我要看个究竟。我刚爬到一半楼梯,女儿已返回来了。我什么也没有看到。可是,女儿的行为确实值得怀疑。我真想立即狠狠地教训她一顿,但在书店里不能发作。在工作人员隐含讥笑的目光的扫射中,我们父女俩灰溜溜地离开了新华书店,从来没有这样狼狈过。一路上,我俩默默无言。
回到家,一家人闷闷不乐地吃罢晚饭,我开始审问女儿:“你偷了什么书?”
女儿摇头:“我没偷。”
“偷了就承认,只要改正还是好孩子。”我诱导。
“我没偷书!”女儿嘴硬。
她妈妈实在忍不住了,开始絮絮叨叨起来:“偷书啦?!这还了得!你五年的书白念了……自小看看,到老一半,你将来能有什么出息?准备坐牢啊?啊?!……今天不讲清楚,你给我出去,我就当没你这个女儿……”
在我们的两面夹攻下,女儿脸色煞白,但嘴巴抿得紧紧的,一点也没有交代的意思。
我越来越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但还是压住火气,耐着性子,探问:“你偷了什么书?”
女儿默不作声。
我拍案而起,怒发冲冠,货真价实地抽了她五个耳光。女儿没有惊叫,但眼泪骨碌碌一滚就下,源源不断……小脸上我的手指印清晰可见。那是我第一次真打女儿。我和她妈当然很心疼。但这点痛要忍着,我今天一定要帮她清洗灵魂。
“你给我滚出去!越远越好!”我暴跳如雷。
女儿终于放声大哭,但赖在椅子上不动身。我就拖她出去。她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我。
走到小区门口,我对她耳语:“跟我说吧。”
女儿只哭不说。
那就继续走……我一着陪着她,面上是送她走,实际上是看护她,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我将痛不欲生。其实,如果不是我赶,而是女儿一气之下主动出走,我拦都来不及。
大约走了500米,我又对她耳语:“跟我说吧。”
女儿边哭边抖抖缩缩、含含糊糊吐了两个字。我听不清,再走……
又大约走了500米,我再对她耳语:“跟我说吧。”
女儿浑身抖得像筛糠,小脸赤紫,泪流满面,鼻涕拖得老长,但不敢擦一擦,伴着哭声含糊不清地吐了两个字。我还是听不清,说:“你走吧,晚上就睡在垃圾箱里吧!”女儿把我的手抓得紧紧的,在我手心里用手指写了两个字:回家。那是个冬夜,寒风凛冽。我看着她那可怜样,心里一阵酸。但再酸也要忍着。“回家后,你要跟我说实话。”我就给她一个台阶下。女儿点点头。
回到家,女儿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事情的原委:她那天一到二楼,看到书架上躺着一张书的封底,不知是被谁撕下来的。封底很漂亮,画着一幅“少女·大海·日落”的图画。她很喜欢,就放入了自己的口袋里,她想,这么美的图画如果被店员当废纸丢掉,太可惜了。没想到书被别人偷走了,自己却成了替罪羊。因为封底上有条形码,逃不过警报器的监控。
我将信将疑。女儿继续申辩:“我如果要那本书,你会给我买的,我没必要偷。”这倒是,对女儿买书,我一向很大方。
“那你为什么不当时拿出那张封底呢?
“如果我当时拿出来,他们会以为是我撕的。”
我语重心长地说:“要吸取教训啊!去写一份检讨书吧。”
她规规矩矩地写了一份600多字的检讨书,检讨得很深刻。她在最后写道:做人要光明正大,不能贪小利。只要是别人的东西,哪怕小到一根草、一粒沙,都不能拿。我一定要做个高尚的人。
那个晚上,女儿的心受到了煎熬,我的心也很痛,但我们的灵魂都受到了一次洗礼。
(本文作者是江苏省宜兴市潘汉年实验小学老师李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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