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 试行草案)
一、申报条件与办法
(一)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本课题研究工作,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条件、时间和经费保障落实,措施有力。研究基础好,申报负责人及主研人员必须有先进的语文教育理念,赞同课程纲要及新课标的基本观点,有相当的研究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积极投身语文新课改,热心于校园文学活动组织指导,能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接受本课题管理办法,积极参加本课题研究、交流与实践活动。
(二)子课题申报
请根据总课题组“申报方案”选择子课题申报(请从中国教育文学网站“课题研究”栏附件下载“申报方案”及申报表格),一所学校只能申报一个子课题。申报前需认真研读“申报方案”及本办法,做好申报条件的自我评估、自我完善,调研、分析拟申报子课题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课题申报评审书提交
申报者需向课题组提交“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评审批准后寄回,由实验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存档)。经课题组批准后,即按方案开题。
二、研究实施及管理办法
(一)研究实施流程
子课题研究项目,一般需要2至3年时间完成。
1.申报立项阶段(约3个月):制订研究计划与方案,形成研究思路,明确研究方向,组建子课题组,申报立项,颁发子课题立项证书,同时给学校颁发本课题“实验学校”牌匾。
2.开题阶段(约3个月):召开开题会,完善研究方案,制订详细分工计划,一齐报总课题组征询指导意见和建议。
3.实施阶段(约18个月):按计划方案分工实施,教师总结研究实践,从起草提纲到撰写论文、编撰专著,总课题组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4.验收阶段(约3个月):对所研究的子课题成果进行整理,自我评估,撰写研究报告,上报研究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并提交总课题组验收,请专家鉴定。
5.结题总结阶段:总课题组召开会议,进行优秀成果交流推广、评比表彰活动,颁发证书。
(二)课题管理办法
1.子课题组要服从总课题组的指导,按计划定期汇报、提交相关资料,为总课题组考察视导提供必要条件。坚持以校本研究为主,在校长及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支持下进行研究,主动争取地方中语会、教科院所(教研室)的指导。提倡把申报项目同时作为所在县区市、地州市、省市区教研部门的课题立项,以整合资源,有力开展。
2.实验学校要认真搞好项目研究档案管理,真实、完整、准确地记载总课题组和子课题的研究进程,具体办法自定。
3.子课题组应坚持学术的严肃性。不得在研究过程中及结题时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研究教师撰写的研究论文,可参与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的评奖及选择正规报刊发表,不投寄不正规的报刊,不参加其他机构组织的征文活动。实验学校因本项目行成的各类论著(含校本教材及教师论著、作品集等),不得擅自冠以本课题的全称或简称。
4.项目研究经费由实验学校自筹,总课题组组织实验学校进行研究交流时所需经费由学校自理。
三、其他说明
本实施办法在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中根据需要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解释权、修改权归总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