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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教师文学奖参评申报通知 2015-11-25 10:13:35  发布者:闻瑛  来源:中国教育文学网

关于征集叶圣陶教师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为弘扬叶圣陶先生的文学精神和教育思想,倡导教师文学创作,促进教师提高自身文学修养,展现当代教师的文学风采,推举出像叶圣陶一样富有文学情怀的作家型教师,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特设立“叶圣陶教师文学奖”,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和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联合承办。

本项评选活动原为“全国教师文学表彰奖”,已经成功举办过两届。首届在中国现代文学馆颁奖,20126月,《文艺报》以《鼓励更多园丁拿起文学创作之笔》为题做了头版头条的报道,《中国教育报》以《教师文学,若隐若现的校园文化高地》为题进行了大篇幅评论报道。第二届成功举办后,各大媒体再次予以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经研究决定,本项评选活动从第三届起以著名教育家、文学家、出版家叶圣陶先生的名字命名,邀请名家组成评委会,重新修订“评奖条例”,于2015116在陕西省西安中学举办的“全国校园文学研究高峰论坛暨全国校园文学成果展览会”上宣布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参评作品以诗歌(包括散文诗)、散文(包括杂文随笔、教育叙事)、小说(包括科幻小说、童话寓言)为主,分为图书类和单篇类。凡20131月至20166月,在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和在国内正规报刊发表的单篇作品均可参评。

二、参评办法及要求

(一)单位推荐:各省、市(县)教育部门(学校)、文联(作协)、文学报刊社、出版社、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重点文学网站等。其中学校、市(县)教科研单位、文联(作协)只能推荐本单位教师的作品;报刊社、出版社只能推荐本刊(社)发表出版的教师作品、图书。推荐篇目限汉语文本,推荐教师限中国籍。请各有关单位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后,向评奖办公室推荐符合参评标准的作品;作者可向有关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要求,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参评要求:参评教师要先登陆中国教育文学网,下载并填写参评登记表:每部(篇)推荐作品须附推荐意见、500字作者简介、作品内容梗概,加盖单位公章。登记表需一份原件,十四份复印件。图书报送样书15本,单篇报送复印件及所发表刊物封面各15份。同时,将参评作品电子稿word(图书可发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评委会邮箱,待初评入围后上传网站“教师文学”频道公示。

三、征集评选工作流程

(一)报送材料:201611日起2016730,请快递至评奖办公室。

(二)评审时间:20168月组织评委评选。

(三)颁奖活动:定于20161028叶圣陶诞辰日在苏州市甪直镇举行颁奖典礼和全国教师文学创作研讨会。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图书专著类评出5部,奖金各10000元;提名奖10部,奖金各1000元。

(二)单篇作品类评出10名,奖金各1000元;提名奖20名,奖金各500元。

(三)推荐参评教师获奖的学校、出版社、报刊社等单位,授予“支持教师文学创作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评奖组织机构

本项评奖组织分设评委会和组委会。评委会负责评奖工作,由在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文学工作者担任评委;组委会负责宣传征集、组织评审、召开颁奖典礼等事务工作,由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贤达人士组成。

六、其他说明

(一)本届评选活动经费及奖金由政府、企业赞助。

(二)所有参评材料不退,由中国校园文学艺术馆(筹)收藏,并将选编出版获奖作品图书,所有参评作品视为作者同意评委会有编选出版等使用著作权。

(三)有关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评选范围、评奖标准等诸项事宜,详见《叶圣陶教师文学奖评奖条例》。

 

联系地址:北京通州区芙蓉路1号京贸国际城411101

          叶圣陶教师文学奖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1100   办公电话:010-57190972   QQ邮箱:1911673503@qq.com 

联系人:张念国   丁毅

  

叶圣陶教师文学奖组委会办公室

2015116

 

 

请点击链接:“叶圣陶教师文学奖”评奖条例

 

    附:叶圣陶教师文学奖参评申报表 (请点击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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