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生的一生中,对高中的回忆可能是最多的,但往往也是最为苦涩的。高中学业负担过重,要学那么多的课程,而且每门都还得考好;学习过程是最没有成就感的,教师永远不会表扬你的哪门是最好的,总是指出你的哪门是最差的;考试成绩总是最没有把握的,哪怕你自己学得再好,也不能够保证在考试中能够抵挡得住运气的扫荡。在我们请已经毕业的学生评价自己高中生活时,他们的回答是极具戏剧性的,普遍觉得高中生活非常有意义,但几乎没有人认为值得再来一次。破解这些问题,还学生一个青春朝气而又积极进取的高中生活,不仅仅是招生考试改革需要承担的任务,更是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模式需要完成的使命。作为国家招生考试综合考试试点省份的高中学校,我们力图在理解招生考试政策意图的基础上,转变学校的育人模式,真正将工作重点从“单纯育分”走向“全面育人”,从追求“学科成绩”转向促进“学生成长”。
从单纯追求“全面发展”过渡到重点关注“个性成长”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但在考试成绩的呈现形式上,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这样的规定既可以保证学生成长基础非常全面,但又保障了学生个性成长所需要的学习时间和机会。给予学生丰富多彩的高中生活,是高中办学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学校明确提出将“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成长”作为课程改革的目标,用全面发展来垫高学生的未来,用个性成长来激活学生的当下。学校不但开足与开齐了国家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还联合各方力量为学生开设选修课程,更重要的是,组织策划了各种各样与课程学习相相辅相成的课程活动。丰富多彩的课程并不是培养每门课程的专才,而是为学生全面发展打下基础,所以这些课程只需要合格就可以达到目标;而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则是需要学生自己负责的课程,这些课程则必须按照等级计入高校招录体系之中。这样的考试安排,可以让学生安心于全面发展的平台建设,避免了因全面竞赛而带来的功利与短视;还可以让学生精心于自己特长学科的发展,避免了因全面竞赛对学生特长与兴趣的埋没。
从费尽心思地“取长补短”转向到专心致志地“扬长避短”
《意见》中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这意味着学生的学习重心不再是如何补救自己的薄弱学科,而是如何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兴趣学科。的确,没有兴趣支撑的学习,再少的学业都是负担;没有成就感的支撑,再浓厚的兴趣都将走向消失殆尽。为了确保各科成绩总分最大化,高中教育最重要的任务,并不是让学生在特长学科或者兴趣学科上深入发展,而是在学生薄弱学科或者无趣学科上开展补差。补差虽然会增长学科成绩,但却很难促进学生成长;于是,学生学习兴趣的衰退,就直接导致了学生学业负担的增加。在新的招生考试方案中,给予了学生选择最优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录体系之中的机会。针对这个变化,学校在教育战略上大胆地把传统的“取长补短”转向了“扬长避短”,学生不再在自己薄弱学科上费尽心思,而是在自己强势学科上精雕细琢。于是,我们不再问学生哪个学科最差,而是问学生哪个学科最好,虽然学生在学业上的任务并没有减少,但却因为避短而减少了挫折感,还因为扬长而增加了成就感。尤其是我们把大学专业排名告诉学生以后,学生还将自己的强势学科与大学专业发展相关联,有了长远的成长梦想,也就自然削弱了学业带给学生的心理负担。
从因焦虑而“投机取巧”回归到求实力而“脚踏实地”
《意见》明确提出“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这意味着学生将逐渐从考试的紧张情绪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机会去展示自己的学习实力。事情偶然性越大,运气的成分就会越大,学生心理焦虑程度会变高,但追求能力提升的意愿会变低。不管是在“一考定水平”的学业考试中,还是在“一考定终身”的高考中,学生对考试的恐惧,胜过考试内容对学生的挑战;更为糟糕的是,学生往往会把考试成绩的高低,与运气的好坏相关联,从而在日常学习中更愿意追求“投机取巧”而不是“脚踏实地”。在浙江省高考英语听力部分,就已经尝试了两次考试,学生明显感觉到实力相比运气的重要性。为了提高学生的英语听力能力,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每周一歌(英语歌)”,增加了英语朗诵比赛等活动,学生的对这些活动的参与积极性有明显的增加。当两次考试在学业水平考试中广泛推广时,尤其是那些将计入高考成绩的选考科目,也允许学生参加两次考试,而且用最好的成绩计入高考成绩时,学生将不再因为考试中的偶然因素而焦虑,反倒是要学会通过提高学科实力来消除焦虑因素。
高中教育需要良好的改革方案,但更需要对高中教育务实的改革举措,而且往往是改革方案越是良好,改革举措就得越有力量。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已经全面铺开,针对高中学考和高考改革方案也已经逐步出台,高中学校如何变革自身的育人模式,如何将改革方案的政策意图转变为学校的办学实践,从而让学生的高中生活既富有意义又值得再来一次,就成为了所有“普高人”不可推卸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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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正式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新规定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学生可以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意见规定,语文、数学、外语(课程)、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意见还规定,在实行高考(课程)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考试内容方面,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意见强调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此次出台的考试新规规定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意见还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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