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小说王子袁博、旷野系列
作者简介:
袁博,1991年生于深圳。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青年儿童文学作家,复旦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
擅长动物小说创作,被誉为“动物小说王子”。童年时期曾在野生动物养殖基地生活,从8岁开始进行动物小说创作,16岁时出版第一部动物小说《大漠落日》,并获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免试进入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大学本科期间就读于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后转入中文系。现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民间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袁博经常到全国各地进行动物学、人类学和民间文学田野调查,以丰富的自然体验和民间文学体悟,作为文学创作基础。出版有:《火烈马》、《鸵鸟家族》、《猿人部落》、《狼群的覆灭》、《霸王龙兄弟》、《剑龙不流泪》、《大漠落日》等。
作品三次获得中国儿童文学权威奖项——冰心文学奖:《火烈马》获2014年冰心儿童图书奖,《狼群的覆灭》获2014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星宿海上的野牦牛》获2014年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动物小说王子袁博·旷野系列》(4册)被评为首届“河北十佳图书”。《大漠落日》获第六届深圳青年文学奖,被改编为52集动画连续剧《鸵鸟太阳雷》。《火烈马》即将被改编为同名动画电影。
袁博作品年表:(附:网上书店链接)
《霸王龙兄弟》,接力出版社,2015年1月首版
《剑龙不流泪》,接力出版社,2015年1月首版
《火烈马》,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1月首版
《狼群的覆灭》,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1月首版
《鸵鸟家族》,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1月首版
《猿人部落》,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1月首版
《当代儿童文学作家原创书系•火烈马》,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2年1月首版
《一个深圳的童话》,海天出版社,2010年4月首版
《大漠落日》,海天出版社,2008年5月首版
即将出版:
《狮子的心》,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豹的世仇》,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野牛的故事》,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野犬王朝》,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三角龙之阵》,接力出版社,
《梁龙的星辰》,接力出版社,
《动物小说王子袁博、旷野系列》内容提要(4册)
《火烈马》
自古以来,漠北草原的野马通体火红,名为火烈马。只有无父无母的少年野马梦魇长有黑色皮毛,被马王的儿子天火视作异类。
一天深夜,黑色野马科布多趁马王晴天重伤时侵入火烈马群,成为了新的马王。从此,少年野马的生命轨迹发生变化:梦魇成为了新马王的宠儿,天火和它的弟弟红被驱逐到马群外围,并且随时面临着科布多致命的迫害。与此同时,火烈马的数量在莫名其妙地减少……
命运无常,梦魇的黑色皮毛渐渐脱落,换上了一层火红色的毛皮,等待它的又将是怎样的明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草原上兴衰多变,而不变的是荒原的生存哲学。
《鸵鸟家族》
这是一部气势恢宏的鸵鸟家族史诗。
小鸵鸟亚历山大出壳刚睁开眼睛,就看到它的父亲——鸵鸟王塞西尔与花豹同归于尽。鸵鸟群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亚历山大在旱季恶劣的环境中踏上迁徙路途。它九死一生,在旱季与雨季的季节轮回间长大成熟,成为南非荒原上最强大的鸵鸟王。
在人类的枪声之下,即便亚历山大英勇无畏,也难以挽回自己的家族在囚笼中生活的命运——人类大肆捕捉野生鸵鸟,将亚历山大的后代从非洲迁移到了中国养殖场。
乔纳森、塞西尔、亚历山大、乌隹、青雉……从非洲到亚洲,两个截然不同的背景,演绎了一代代鸵鸟王不同的命运,不变的是鸵鸟家族灵魂深处一脉相承的刚毅与勇气。
《猿人部落》
本书是一部以人猿变迁为主题的动物小说。
流浪猿群吃掉了幼猿莽和它的爸爸妈妈过冬的食物,莽一家不得不加入猿人部落,跟随它们迁徙到远方未知的地方。流浪猿群以雷母老猿为族长,是一个以采集腐肉和野果为生的部落。在这样一个部落里,莽一家沦为最末等的成员。雷母的孙子壮在部落中的身份显赫,却意外地成为了莽最好的朋友。
莽一家是一个神秘消失的古老猿人氏族的后代,具有关于远古文明的记忆。莽用自己的发明创造化解了猿群的饥荒,使自己成为了猿群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猿人部落内部纷争迭起,莽与壮之间的友谊逐渐变质……
猿人部落的食物越来越多,但更多的食物并不一定为它们带来美好的未来。
《狼群的覆灭》
这是一部中短篇动物小说集,书写不同环境下动物的生存处境,颇有哲思意味。
暮年的老虎拼尽全力与豺群搏斗,维持了自己生前的尊严,到头来却仍旧化为秃鹫爪下的玩物——《虎倒威散》
生来残疾的逆翼鹰无法成为天空的征服者,在跌落悬崖之后,意外地成为了大地的子民——《逆翼鹰》
螯虾兄弟在深海中搏斗,淘汰弱者是为了延续种族的生存,死亡等同于新生——《生死螯虾》
出生在猫窝里的田鼠既做不了猫,也做不了鼠,却恰恰能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一只了不起的老鼠》
随着森林消失,狼群土崩瓦解,变成了一条条寄居在城郊垃圾堆旁的狗——《狼群的覆灭》
……
自序:我与动物小说一起成长
八岁时,我写了我的第一篇小说,是一篇动物小说。
从那时起到现在,我已经连续创作动物小说十五年了。可以说,我与动物小说一起成长,跨过了我的童年与少年时代。之所以对动物小说这种文学体裁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与我的一段童年经历有关。
上小学时,父母在山区开办了一家特种野生动物养殖基地,我在这座被群山环抱的养殖基地里度过了三年快乐的时光。
养殖基地占地面积巨大,由数座连绵的山丘组成,四周是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养殖基地中的围栏依山而建,相当宽敞,给成群的梅花鹿、鸵鸟、孔雀等动物留下足够的活动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动物在野生环境下的生存状态。进入不同的野生动物养殖区域,就如同进入了不同的世界。
养殖基地的东北角位于地势平坦的山脚下,是黄沙连绵的鸵鸟养殖区,被围栏隔开的鸵鸟群踏起滚滚黄尘。对于饲养者来说,能够准确辨识出每只动物非常重要,因为每个个体的身体状况与性情存在极大差异。我根据不同鸵鸟的身体特征为它们都取了名字,比如:青雉、乌隹、黑翎、歪嘴……
那只名叫乌隹的雄鸵鸟身高三米,是我心目中的鸵鸟王。养殖基地中所有雄鸵鸟似乎都对它忌惮几分,虽然有围栏相隔,当乌隹走到它的围栏边上时,邻栏的雄鸵鸟一定会知趣地退到另一侧。每当太阳即将露出地平线时,鸵鸟王乌隹的胸腔中便炸出惊天动地的吼声:“轰!轰!!轰!!!”。
但是,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之后,乌隹从此一蹶不振,沦落到与一群半大的雄鸵鸟为伍。即使在半大的雄鸵鸟中间,乌隹也毫无地位。正印证了社会学中的经典结论:“一个群体内部越团结,同时意味着他们更排斥外来的个体。”这群半大的雄鸵鸟们很团结地聚集在一起,常常合力欺负乌隹,昔日的鸵鸟王甚至抢不到足够的食物。后来,乌隹的故事成为了我的动物小说《鸵鸟家族》中的直接情节来源。
特种野生动物养殖基地的自然环境不仅为我的动物小说提供了创作背景,更教会了我如何去理解动物社会,影响了我的文学创作观念。我相信,饲养过野生动物的人会更倾向于赞同这样一种观点:动物是有社会结构的,并且动物社会的复杂性往往并不逊于人类社会。美国科学家爱德华·O·威尔逊创立了社会生物学,通过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动物的社会行为进行比较研究,探索玩耍、攻击、等级、通讯等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以充分的研究证据证实了动物社会结构的存在。
可以说,所有的故事都发生于某种社会背景下,并且以记叙体形式诠释了那个社会背景下的不同个体的行为。有社会结构存在,就一定会有故事。同时,为了适应不断变迁的环境,动物种群的社会结构也处于变化之中,而物种根深蒂固的天性又与变化中的动物社会结构相互拮抗。与许多动物小说作者的作品不同,我的动物小说大多以特定动物群体为依托,描写个体在变化中的种群社会里的际遇。
比如:《鸵鸟家族》中,一代代鸵鸟在环境变迁下适应了截然不同的生存方式,但鸵鸟种群崇尚阳刚的天性并未改变。《火烈马》中,外来入侵使火烈马群统治权发生更迭,三匹马驹在动荡中长大成熟,并合力击败入侵的黑色野马,但年轻一代终究难以逃脱父辈相互争斗的生命轨迹。《猿人部落》中,工具的革新使猿人部落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远离了饥饿之苦,但猿人天性中的虚荣与嫉妒根深蒂固,成为了群体发展的阻碍。
在特种野生动物养殖基地的三年生活,使我积累了大量写作素材,深切地体会到了动物社会的变化性与多样性。
并且,那段生活使我深深地着迷于动物世界,研读了大量动物学、动物行为学、社会生物学、动物生理学、生态学等领域的学术著作,为我的动物小说创作奠定了较为扎实的生物学基础。在我十六岁时,获得了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保送至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同年,也出版了我的第一本长篇动物小说《大漠落日——一个鸵鸟家族的故事》,并与动漫公司签订改编协议,被改编为52集动画连续剧《鸵鸟太阳雷》。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从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转入中文系,并担任复旦大学北辰文学社社长,开始了文学学习与研究。后来,我又成为了中文系的研究生,常常到边疆的山区村落进行民间文学采录,在更广阔的空间里探究文学的特质。几年来的文学研究体验,使我发现了更多的动物社会行为与文学艺术之间的相契合之处,进行了许多新鲜的动物小说写作尝试。
每天,我都在和动物小说一起成长。
《火烈鸟》创作谈:
祖先的遗产
一
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定义,世界遗产主要可分为几大类:自然遗产、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世界遗产是属于全人类的,但一个民族的自然与文化遗产更是塑造了一个民族的灵魂。
刚上大学时,我是生命科学学院的学生,后来转入中文系。现在,我是艺术人类学专业的研究生。由于所学专业原因,以及多学科的知识背景,我经常到全国各地进行生态学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可以说,我算是一个新时代的“下乡知青”。在调研过程中,我到过草原上的藏区村落,到过遍布峡谷与溶洞的云贵高原,也到过南海之滨的自然保护区。山川、星空、原野、江河,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自然遗产。这片土地上形形色色的动物与植物,则是我们的兄弟。
祖先不仅给我们留下了有形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也留下了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中,文学是最重要的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似乎比其它任何精神形式,都更有力量帮助一个民族养成自己的性情。《诗经》、《江格尔》、《玛纳斯》、《格萨尔王传》、《布洛陀》……在这些中华民族古老的诗歌中,充满了祖先对于自然的尊重与理解。对于自然的感知和理解,是我们民族文学的起点。
上古时候,人丁稀疏,野兽繁盛,我们的祖先与万物杂居,在自然之中成长。我们的祖先相信自然万物的互通性,平等地去看待各类生灵。他们相信自然之中蕴含着一种比人生世事更深刻的道理,而比这些道理更为深邃的是自然本身。正如《老子》中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一份遗产。
我尝试继承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份遗产,去以文学的方式体悟自然。《火烈马》、《猿人部落》等一系列动物小说作品,是我走出的第一步。
二
在大二那年的暑假,我到青藏高原南部的纳帕海草原上进行田野调查。在那里,我看到了被群山环抱的湿地草原,记录下了候鸟迁徙的物候期,听到了当地传唱千年的史诗《格萨尔王传》,目睹了令我难以忘记的一幕:雄马风暴一般地奔跑疾驰,扬起长鬃,为了争夺配偶而竞技角逐;马群却静静地站在一旁,低头啃着青草,甩着尾巴。和所有的生灵一样,马的生命中有着壮烈的瞬间,也有着安静的寻常时候。
在纳帕海草原上,有牦牛群、马群、羊群和猪群。牧民把这些家畜放牧在草原上,以半野生化的方式放养。但过了一段时间,我有一个发现:一户人家养的马数量再多,也只养一群,并且这群马的毛色是大致相近的。后来,我听当地的牧民说,毛色相近的马更喜欢聚集在一起,如果养的马毛色差别太大,就容易打架——这些马是以半野生化的方式放养的,保留了一些野马的习性,跟马棚里养的马不一样。每个马群都由一匹雄马做它们的首领,也就是头马。
有一天,一匹黑色的马驹跑到了另外一个马群里。这个马群大致上是一个红褐色品系的马群,有枣红色、棕褐色、亚麻色的,但就是没有黑色的。那匹小黑马刚到这个马群附近,这个以褐色为主的马群马上就有了反应,有的打响鼻,有的跺马蹄。这时候,有一匹棕红色的小马从马群里钻出来,用牙齿咬那小黑马。
当时,我有点为这匹小黑马担心,但我不会用绳索套马,没办法把那匹小马拉开。这时候,马的主人也不在那里,但我马上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一匹高大的黑马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跑过来,它的鬃毛很长,看起来脾气暴躁。我知道,这是一个黑马群的头马,也就是小马的爸爸。因为在一群马中,牧民会把其它公马都阉割掉,只留下那匹最强壮的雄马当头马。
红褐色的马群里也走出了一匹鬃毛很长的棕红色高头大马,也就是这群马的头马。两匹头马立即开始了格斗,我这次很幸运,观察到了两匹头马的搏斗。但是,接下来我有些失望。因为战斗很快就结束了,那匹棕红色的马王输了,它跑到了一旁去。
此时,那匹黑色的小马仗着自己的爸爸赢了,就趾高气昂地昂起头来。那群棕褐色的小马,也就是那个失败了的爸爸的孩子们,它们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好像是它们自己被打败了一样。
过了一会儿,马的主人来了,他把黑马牵走,黑色的小马驹也跟着走了。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了。但是,我当天晚上没睡着觉,陷入了深深的思索。我走出了藏民的大木屋,在疾风吹过草原上,看着星空下熟睡的马群。我想,在野马还没有被人类驯服的远古时代,它们的每一天也是这样度过的:白天,在草原上奔跑;晚上,在星空下静静地站着睡觉。但是,如果在野生环境下,白天发生的事情是不会这样了结的:被打败的头马会被赶走,然后,它众多的妻子和儿女会成为胜利头马的马群中的成员。
现在,可以说世界上已经没有真正的野生马了,即使是被称为最后的野马的“普氏野马”也是在人类饲养之后,被放归到野生环境中的。我想,如果是在野马还没有被人类驯服的时代,这个故事会怎么结束:胜利的马王会怎么样,失败的马王会怎么样,胜利马王的儿子会怎么样,失败的马王的儿子又会怎么样;如果一匹黑色的小马出生在一个红色的马群里,它会有什么样的遭遇……
后来,这构成了我的小说《火烈马》中最重要的几条线索。
三
《火烈马》让我们很清晰地看到,生命的成长不仅是身体长大的过程,更是一个对自然的理解逐渐发生变化的过程。
从开篇起,呈现在小马眼前的就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环境,它们不得不同时面临着多种挑战:火烈马生活在寒风彻骨的漠北大草原上,它们必须忍受寒冬凛冽的暴风雪。为了族群的平安,火烈马要与它们的天敌狼群战斗。侵入火烈马群的黑色野马在有意地排斥着它们,甚至会给它们的安全造成致命的威胁。
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下该如何生存,这是三匹小马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考验。全书由九个章节组成,标志了小马不断变化着的生存体验,三匹少年野马在长大的过程中逐渐做出了自己的生命选择。对于它们,什么时候要战斗和竞争,什么时候要合作和关爱,这些都是需要小马们在成长过程中逐渐领悟到的。这些,也曾经是我们的一代代祖先所经历过的考验,更是今天的孩子们所终将要面对的挑战。
今天的生活物质条件,显然比我们祖先所处的时代更为优越。但是,今天的孩子,有的在明亮宽敞、具有多媒体设备的现代化教室中学习功课,有的在由乡村民房改建成的狭小破旧的教室中求学。当我们面对孩子们时,常常会产生这样一种的感觉:不知该如何向他们解释这种差异。然而,告诉孩子们生活的真实状况,是儿童文学作品所理应承担的一项责任。可今天的许多儿童读物,在一片快乐成长的甜言蜜语中,回避着这种儿童文学不应推卸的使命。
同时,一部好的儿童文学作品,还应当告诉孩子们如何去学会长大,去更好地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生活。
对于小马,它们的生存条件同样并不受它们自己控制,而是由它们的父母决定的。它们的命运随着父母的地位变迁而起落沉浮,它们必须经受种种来自外界的考验。它们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断地砺炼自己,使自己快快长大。秋去冬来,草原凛冽的风雪锤炼了少年野马的心灵,一场场命运的波折不仅没有摧毁它们,反而使它们的生命逐渐成熟。
《火烈马》通过小马的成长经历,告诉孩子们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不管父母带给了你什么样的生活条件,成长始终是你自己的事情。在成长过程中,像小马一样坚持不懈地学习本领,使自己能够承担风雨、经受挫折。也许,这就是成长的秘密。
四
我将《火烈马》的故事背景放在了远古时代的欧亚大草原上。
青藏高原、蒙古高原、天山草原,都是欧亚大草原的组成部分。在远古时代,欧亚大草原不仅是我们祖先的舞台,也是无数生灵繁衍生息的家园。在浩瀚无垠的欧亚大草原上,曾经孕育了多少骁勇的骏马?曾经是多少支野马部族的故乡?蒙古马、伊犁马、三河马、顿河马、大宛马……这些响亮的名字在草原古老的历史上如流星般灿烂地燃烧,尔后又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草原上,上演了数不清的兴衰多变的故事。
盛衰兴亡、繁衍生息,是我们的祖先最早关注到的文学命题。比如,《论语》中就曾记述了先人的慨叹:“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古人的文学情调中常常含着一种悠远的气质。或是慷慨悲歌,或是空灵飘逸,他们都能用最简练的文字,传递生命的节律。“秋风萧瑟,洪波涌起。”“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我们的祖先,在自然的节律中领悟到了历史的脉搏。
历史,是由无数的生命交织而成的滔滔洪流。人类有人类的历史,自然也有自然的历史。自然的历史远比人类的历史更为漫长,历经了无数种群的兴亡。在浩浩荡荡的自然历史长河中,人类以及千千万万的物种的历史只不过是回光乍现的一瞬。
我想要继承的祖先的文学遗产,不仅是一种写作方法,更是一种审视自然与生命的气度。
《火烈马》、《猿人部落》等一系列作品,可能与其它动物小说有所不同。在这些作品中,我试图去书写一段生命的历史,写下一个种群在自然变迁的历史背景中的生命际遇。历史带给我们的感受,总是苍凉而空阔的。不断变迁中的历史,可以评判一切功过得失,可以告诉我们最深刻的生命哲理。
在一次次的田野调查过程中,我带着祖先的曾经拥有过的文学感受,去寻访祖先留给我们的山川大地,将我们民族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传递给下一代的孩子们。
《火烈马》选段
火烈马
那是一个马还没有被驯服的时代。
那是一个属于咆哮着、嘶鸣着,像疾风骤雨一般燃烧在寒风彻骨的大草原上的野马时代。
漠北草原的野马,好似燃烧着的火焰。
火,可由石击打木产生,可由闪电劈打大地产生,也可以出自火烈马在大草原上的搏斗——与风斗、与雪斗、与狼斗、与马斗……
——题记
第一章 王位更迭
1
初夏的雷在地平线上低低地炸开。
沉寂了大半年的草原终于解冻了,舒张开它的血脉。
河心爆出沙哑的长啸,巨大的冰川自中央裂开,砸入河底,溅开数丈高的巨浪。自南向北,一波波滔天的河水噬咬着前面的浪潮,滚滚北流。
色楞格河、鄂尔浑河、伊德尔河、楚鲁特河,一条条草原的大河吞噬着北方的冰山,汇入汪洋之中,搏动开漠北大草原的心脏——贝加尔湖。作为世界上最深的湖泊,贝加尔湖横亘在漠北草原中央,被草原民族称为母亲一样的海——北海。
海畔,响彻在清亮洁白的天地间的,是野马的嘶鸣。虽然已是初夏,湖畔依旧白雪皑皑。
这里,是世界上最冷的地方之一——漠北大草原。只有最强悍的灵魂才能生长在这里,生长在这片洒脱得不染纤尘的冰天雪地。
每一天,草原上都在书写着新的故事。
黑色,是黑夜的影子。在黑夜里降生的野马梦魇披着黑夜的影子。
梦魇,是一匹毛色比任何野马都黑得更纯正的野马,带着黑夜的天赋,披着黑夜的影子。生来后不久,产后虚弱的母亲就被冬季黑夜里因饥馑而格外穷凶极恶的狼群吞噬了。而梦魇,在侥幸逃过狼群的追捕后,留下了一条贯穿面颊的狭长伤痕——从鼻尖到眼角。
如一条血红的蚯蚓,弯弯曲曲地延伸在那张黑色的脸上。
此刻,梦魇,正在一步步逼近红……
红和梦魇是在同一天出生的马驹,个头儿也看起来差不多。可它总是一个受欺负的对象。暗红色的皮毛下,包裹着红瘦弱的筋骨和神色萎靡的眼睛。尽管,红是马王的儿子。
红不知自己是该前进,还是退却。因此,它僵立着,纹丝不动,身体却在止不住地微微颤抖。面对梦魇,红更是敬畏、恐惧、不知所措。
与那条血红的伤疤连接的,是梦魇黑沉沉的眼睛。那双眼睛,如一口古井,黑得望不见底。燥热的气息,从梦魇的鼻腔里不耐烦地喷吐而出,渐渐近了……而红,正望着梦魇的眼睛出神,居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梦魇走到了红的面前。它猛地抬起前蹄,重重地击在红的肩上。梦魇在发起进攻前,总是不声不响。
红狼狈地跌倒在泥泞的雪地上。打了好几个滚之后,带着泥糊糊的草渣,慢腾腾地站了起来。它抖了抖身上的泥水,眼巴巴地望着在大口吞食着青嫩嫩的草芽的梦魇。尽管时令正值初夏。在漠北草原,却还是冬春之交。这时候,去年积存在雪地下的枯草已经基本上被草原的食草兽消耗完毕。青黄不接之时,在湖边先长出的草芽显得尤为珍贵。
不去争,也不去抢,红只是僵立在那里,垂着沉重的头颅。忽然,一种液体涌上它的眼角,沿着鼻梁滑到它的嘴里,滋味咸咸的。原来,那是泪。
一岁半大的梦魇,更像一匹草原上的小强盗。趁着夜色,偷喝马的乳汁;太阳刚刚爬出地平线,就四处寻觅可供果腹的草料,并随时准备挤开那些比它弱的马驹。
北方冬季的漫漫长夜,教会了它生存的法则,锻造出了它强健的筋骨,更锻造出了它那双像黑色的冷杉树一样阴郁郁的眼睛。
但是,梦魇不会做三样事情。或许,它永远也学不会:
一、 它不会和颜悦色地对待任何一匹马。面对尊者,它卑躬屈膝、低眉顺目;面对卑者,它鹰视虎步、傲慢无礼。它放肆地大笑,斜着眼睛朝比它矮、比它弱的野马身上吐唾沫,目眦尽裂;面对那些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使它厌恶的野马,它冷冷地打量着对方,然后,或者离开,或者出其不意地将对方击倒在地。当然,并非所有野马都令它厌恶。但至少,它没有朋友。
二、 它不会像其它马驹一样,在夏天的草地上追逐黄蝴蝶。那些黄蝴蝶,金灿灿的,是所有野马童年时代的玩伴——它们乐此不疲地在草地上跑来跑去,跟在黄蝴蝶后面,可以一直追上哈马尔山顶,追到贝加尔湖畔。梦魇没有这分闲心,也觉得这样的游戏无聊。它轻轻一跳,就可以扑下黄蝴蝶,然后快乐地微笑着,重重地把蝴蝶按在草地上,碾死,碾成粉一样的碎屑。
三、 它不会到母马的腹下睡觉。在寒风凛冽的夜晚,母亲的腹下是小马驹的天然避风港,小马们会叼着母亲的乳头,享受着母亲的温暖。梦魇没有母亲,也没有父亲,它已经习惯于独自站立在茫茫旷野之下了。天空,就是它的棉被。
梦魇从来不会做这三样事情。
如果说,童年时代的每一种缺失,都是一种缺陷。那么,梦魇有这样的三种缺陷。
也许,正是这三种缺陷决定了梦魇一生的命运——一支天使的赞美诗与魔鬼的小夜曲交错、重叠、迸撞的变奏曲。
“呜——呦!”一声暴躁的嘶鸣。铿锵有力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梦魇缓缓地把目光移向前方。
如朝阳般血红的烈焰,点燃了冰雪未消的草原。非凡的气势有如驾着涛声滚滚北流的色楞格河,让冰雪、大川、和水一样明洁的天空奔入自己的胸膛,向沉寂的贝加尔湖泻出草原的最强音。
天火,是天火,是马王的儿子天火。
火焰,从天边呼啸而来。
跟随在天火后面的,是一群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马驹,吐着乳白色的鼻息。
海风,从海面上一波波漾起,带着浑厚的气味。在漠北草原诸族的语言中有着众多描述风的词汇,因为风的气息是如此迷人。
风,是马的披肩。
风的色彩,是骏马英武的雄姿。
天火,是红的孪生兄弟。天火,出生于烈日炎炎的正午;红,出生于夕阳黯淡的黄昏。虽然同是马王的儿子,兄弟俩却显得全然不同:一个如同草原的猎猎北风,一个好似永远都像气若游丝的南风;一个是马驹群的头领,一个是马驹群里神色卑弱的受气包。也许是由于出生时承受了草原夏日正午阳光的精气,天火生来就气宇非凡,一身如缎的火红色皮毛如同太阳光芒四射之时的天火,仅仅一岁半,就有了与成年雄马不相上下的个头。
而红,似乎是毛皮褪色、缩水后的天火。在天火的马驹群里,红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是一个可以随意欺负的对象。但是,只有天火可以任意欺负红,其它马驹不可以。如果有马驹在它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欺负它的弟弟,那就是对天火尊严的侵犯。
天火,是决不会放过如此放肆的小野马的。
不一会儿,天火和它率领的马驹们就把梦魇包围了。
红抖抖身上的泥浆,摇摇晃晃地踱过来,停在圈子的外围。这里,总是属于它的位置。
天火踏着坚实有力的马蹄,立在梦魇身前,个头整整比梦魇高出了一个肩胛。梦魇把口里咀嚼的草料吞入腹中,直勾勾地盯着天火,一脸漠然。
围成圈子的马驹们安静地站立着,仿佛在等待某种仪式。
按理说,在这个时候,以“小强盗”而著称的梦魇该逃开了。和草原上贪婪的野狼一样,“小强盗”遇到弱的对手就会对其百般欺凌,直至将其吞噬;遇到强的对手时,“小强盗”总是会知趣地躲开。
这是无赖的处世原则,为了严酷的生存环境下能有一口草吃。
可惜,梦魇还不是十足的无赖。
至少,现在还不是。
梦魇向后退了一步,黑漆漆的眼睛炯炯有神地凝视着天火。
天火也向后退了一步。
前奏仪式完成了。
这场仪式,似乎是未来王位争夺战的预演。
远方,高大的成年群马立在山坡上,远远地望着它们,好似望着一片云。
“呜——吁!”天火腾跃而上,率先发起进攻。北风猎猎响起,飞扬开它修长的鬃毛。
梦魇迎面向天火撞去。天火则巧妙地转身,令梦魇扑了个空。它灵活地向右侧躲闪,兔起鹘落,突然以泰山压顶之势跨开前蹄向梦魇袭来。
梦魇猝不及防。天火铁一般坚实的马蹄重重地砸在梦魇的肩胛骨上,梦魇甚至听得到骨头碎裂的细微响声。一缕殷红的血丝从梦魇的嘴角流出,顺延而下,落在洁白的雪地上。
细小如米粒般的新雪悄悄地自天空落下,虽是初夏,这儿,依旧是雪的王国。
梦魇可以感觉到,碎裂的肩胛骨在嚓嚓作响。伴随着一个步子、一势腾跃,它能感受到阵阵钻入骨髓的刺痛。不过,这并不重要。
生活的苦难已经教会了它怎样忍受疼痛。
它来回踱步,像一个黑色的幽灵。
这场战斗还没有结束。
如血红蚯蚓一般的伤痕,在它的脸上微微地颤动。
梦魇来回踱步,窥视着天火。
从这个方向,从那个方向,窥视着天火的马蹄。
天火腾跃而起,又开始向梦魇发动一轮进攻。刹时间,积雪与天上的白雪共飞扬,炸开一团巨大的雪雾。
梦魇静静地驻立在原地,纹丝不动,好似一尊雕像。
在天火逼于梦魇近前的一瞬间,梦魇闪电般地俯身而下,重重地向天火的小腿踝冲击。
天火猝不及防……
雪地上爆起灰蒙蒙的尘埃,尔后雪定天晴。
天火艰难地从雪地上爬起,晃晃悠悠,一时间竟无法站稳,又一次栽倒在地。
马的一生,注定是要在草原上飞驰的,它们可以走、可以停、可以疾驰,可以腾跃,但它们从来不会卧下。它们站着睡眠,站着饮水,站着去和风雪搏斗,站着去与群狼为敌,直到临死的一刻,才让奔驰、战斗、挥洒了一生的身体安静地松弛,悄悄卧下,永远地依偎着大地母亲的胸膛。
而一匹年轻力壮的马卧下,则是最大的耻辱。
但是现在,天火的四肢如同不听使唤一样,软塌塌地被压在身下。它实在没有办法站起来,哪怕仅仅站立一分一秒。
它看到,马驹们的圈子渐渐远离了它,向梦魇聚拢去。
霞光,在天边,如同鲜血染就。
白昼,即将结束,接管暮色的将是繁星漫天的黑夜。
夜,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尽管漫漫长夜里总是杀机四伏。
野马群,和这片土地上所有的生灵一样,在等待着黑夜的来临。
通体赤红色的马王晴天率领成年马群从山坡上呼啸而下,来迎接它们骁健茁壮的儿女们。
马王踱上前来,赞许地向梦魇打了个响鼻。这等于确立了梦魇作为小马驹群新领袖的地位。对于马王晴天,梦魇并没有多少好感,但是它忍不住微微地笑了,露出与它黝黑的皮肤不相称的洁白的牙齿。这是一个真实的笑容。当然,这个笑容不是抛给晴天的,它从来不会对任何一匹马真实地笑。
马驹们亲昵地将梦魇围拢在群体的中心,梦魇由“小强盗”俨然摇身变为马驹们众星拱月的焦点。只有红,还呆呆地立在受伤的哥哥的不远处。而此时,红也在犹犹豫豫地点着马蹄,离马驹们狂欢的队伍一点点近了。
草原上的野马,会仁慈地对待所有弱者,但总是更欣赏最强者的荣光与尊严。
强者的尊严,就像燃烧在漠北草原的烈焰,具有吞噬茫茫雪原的力量。
太阳,落下了哈马尔山。夜空,开始接管苍穹下的草原。
马驹们依依不舍地离开它们的小群体中心,钻入母亲的腹下。
只有梦魇,孤独地站立在草原上。
马驹们只会是它白天的伙伴。黑夜,属于它自己。
抬起头,它望见的是星空。繁星密密麻麻地排在黑沉沉的幕布上,一闪一闪地眨着眼睛。星的颜色太多了,每一颗星好似又有细微的区别:暗红的、金黄的、深蓝的、蓝白的、炽白的……极北方的星空上,光勾勒出一匹雪白的骏马,传说那是一匹天上的飞马,它所在的方位是马的天堂。
死去的马的灵魂,会飞向极北方,飞向白雪皑皑却又绿草茵茵的马的天堂。
梦魇的母亲,现在在天上望着它吗?
星星一眨一眨,好似是母亲的眼睛。
梦魇安安静静地睡了。
2
在草原初夏之夜,最危险的敌人并不是野狼。
而是一群体格壮硕,披着夜的颜色,在草原上四处游走的黑色雄马。借着星光,也难以分辨它们黑魆魆的身影。谁也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每当夏夜,它们就会在色楞格河对岸徘徊。然后,在月明中天的子夜,悄悄地、悄悄地潜入野马群……来无影、去无踪。
它们从来都不会在白昼出现,只有万籁俱寂的午夜才是它们的天堂。在夜阑初静之时,声声暴烈的马嘶将惊起漫漫长夜。
马王晴天的妹妹枫叶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失踪的。
当时,枫叶三岁,是一匹刚刚脱去稚气的年轻雌马,全身毛色红艳,好似深秋被霜气染就的赤枫。它是马群最年轻的雌马,也是最美丽的。
它喜欢追逐草原上的风,喜欢寻觅夏日草原上野百合的清香。在暖暖欲醉的黄昏,从哈马尔山一路俯冲,长鸣着,大笑着,直到色楞格河,泛起洁白的浪花,在清凉的河水中用舌来品尝夏天的滋味。和一切年轻的生命一样,它淘气、顽皮,对世界充满了无知与好奇。
仲夏的草原,是求爱的乐园。年轻的雄马们为了讨得异性的欢欣,想尽了各种办法:抢占最鲜美的草地,争相做出夸张的动作以引起注意,甚至为了争夺雌马的芳心而不惜大打出手。年轻而美丽的枫叶,自然成为了热情似火的雄马们的追逐焦点。
时不时,会有两三匹急不可耐的雄马在枫叶面前故意争斗一番。枫叶就像观看一幕精彩的戏剧,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在眼眶里机灵地转动,边大口咀嚼着雄马们为它留守的嫩草地,边用眼睛的余光勾勒着情节的起伏。待到比赛结束,枫叶也差不多吃饱了。在瞅了瞅踌躇满志的胜利者和垂头丧气的失败者之后,它鼻尖皱起,微微笑了一下,扭头就走,表示对这两匹雄马的斗殴以及这两匹雄马本身都丝毫不感兴趣。
枫叶,就是这样一匹年轻、骄傲而顽皮的小雌马。
作为长兄,晴天是看着枫叶一天天长大的。晴天了解枫叶,就像了解自己的孩子一样。
然而,有一件事情,是晴天始料未及的——
晴天在好几天前就观察到了河对岸这群行踪诡异的黑色雄马。
只有在白昼与黑夜之交时,才能大致辨识出它们的轮廓——浑身毛色漆黑、高大壮硕,像夜一样狰狞。待到天穹下全部被黑暗笼罩时,它们已经与夜色融为一体。
白天,它们踪影全无。
夜里,它们在河对岸发出声声骁健的马嘶,炸开了沉寂的夜空。晴天知道,只有最强壮的野马才能吼出如此雄浑的声音。
这种声音,使野马群躁动不安,特别是在如此温暖而静谧的夏夜。
一天深夜,河水瑟瑟作响。
几个黑魆魆的影子闯入了沉睡中的马群。
马嘶震天,蹄声狂乱。
一夜未眠。
当启明星爬上哈马尔山头时,东方已现出曙色。经过一夜的搏斗,晴天率领马群击退了入侵者。
黑色雄马们不见了。
和它们一起消失的,还有晴天的妹妹,枫叶。
草原短暂的夏日倏忽而逝。
几个月后,数尺厚的白雪重新覆盖了哈马尔山冈,偌大的北海结上了厚厚的冰盖,成了一潭死水。
天上,飞雪,是暴风雪。
风雪中,影影绰绰可以看见远方移动着一个火红的小点。晴天凭直觉迎着暴风雪冲向前去,走近细看,原来是枫叶。
风雪下得太大,它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
一切如故,只是在外漂泊了半年后,枫叶显得憔悴不堪。全身瘦削,只有腹部鼓得圆滚滚。回到马群后没多久,枫叶就生下了梦魇,一匹有着黑夜一样颜色的小马。
再后来,枫叶死去了。
如今,又听闻到对岸的声声马嘶。
梦魇觉得有趣,侧耳倾听。
作为一个少年,梦魇在细心地用眼睛察看各种事物,用耳朵倾听各种声音。现在,它能从风的声音中得知雪天的信号,能辨识夏日草原上的桔梗花、矢车菊、蒲公英,能从同类的嘶鸣中判断不同的信息。
它在努力辨识这数声悠远苍凉的马嘶的含义。
但是,似乎无法做到。这种声音,不同于它之前听到过的所有的马的鸣声——不同于母马的呼唤,不同于雄马在日落时分的长鸣,不同于小马驹在抢不到食物时发出的可怜巴巴的呜咽。
这是一种如同星夜笼罩下的草原一般苍劲、荒凉的声音,像寒夜里风的呜咽,像黎明前海的咆哮。
声音突然停止了。
天火,也在思索着和梦魇同样的问题。毕竟它们是同龄的小马,对世界有着相似的困惑与迷茫。它们之间的相似远远大于差异。随着它们的成长,它们这一对小怨家会呈现出更多的相似之处。世上的矛盾,有的由于相异而产生,有的由于相同而出现——就好似同极的两块磁极,总是拼命想把对方推开,推得越远越好。
声音戛然而止,打断了天火的思绪。
一旦停止了漫无边际的遐想,刺骨的疼痛从小腿处袭来,剜骨钻心。
但是,做一匹草原上的野马,需要坚强。
天火忍住剧痛,向腿上用力,居然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
站起来后,发现疼痛顿消。它仍旧可以在草地上奔驰、追逐、窜跃,只是小腿踝部还有些隐隐作痛,但这算不了什么。
它是草原上一匹顶天立地的野马啊!
母亲岚已经睡着了,红还在睡梦中吮吸母亲的乳房。
天火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在草原上撒野。
一切,似乎都和原来一样。
只是……有些东西,有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是和原来不一样了。
天火的脑海中,突然掠过梦魇被众星拱月般包围在马驹群中央的情景。
它开始有一丝不快,烦躁地甩了甩长飘飘的鬃毛。
“父亲,居然对梦魇强盗般的行径表示赞许?”
这使它感受到:自己的生活逻辑第一次被打乱。
它愤怒地扬起前蹄,朝黑魆魆的夜色冲去,仿佛在和谁厮打。并且,越打越激烈,好似已经和对方扭打在了一起。
打累了,歇一口气。
河心传来瑟瑟水波声。
四周是空寂寂的黑暗。
不知不觉间,天火已经离开了马群的营地。
刚才究竟在和谁厮打呢?是丑陋而凶恶的梦魇?还是父亲?抑或是马群传说中的恶魔?天火自己也弄不清。
不过,天火觉得,自己从心底里厌恶梦魇,并且是极其厌恶的,甚至有一点儿仇恨。即使不是因为这件事,它也非常讨厌梦魇。
这,有很多种原因: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梦魇纯黑的毛色使它不舒服。除了梦魇外,全族的毛色都是红色的。当然,每一匹马毛色红的程度不一样——母亲的毛色是枣红的,它自己的毛色是火红的,红的毛色也是火红的,只是稍微有点发暗。但不管怎么说,大家的毛色大致都是红的,只是略微有点区别,甚至相邻的几个马群的毛色也统一都是红的。只有梦魇,披着一身丑陋的黑色皮毛。这并非特立独行,而是怪异的象征。梦魇的那身皮毛令它感到恶心。
还有,梦魇总是像个幽灵一样飘忽过来,飘忽过去。冷不防,就挤开正在吃奶的马驹,抢小马驹的奶,狼吞虎咽般地咬住母马的乳房,甚至咬得母马嗷嗷大叫。在它们还小一些的时候,有一天天火刚叼起母亲的乳头,梦魇就一头撞了过来,天火被撞得打了个趔趄,差一点摔倒。等天火回过神来时,梦魇已经死死地咬住了母亲的乳头,就像色楞格河里讨厌的蚂蝗,怎么都赶不走,直到把母亲的几只乳房都吸干了,梦魇才晃晃悠悠地离开。而母亲的乳头,都被这个小强盗咬出血了!
梦魇有许多行径都令人发指,那双和它的皮毛一样漆黑的眼睛中总是闪现着邪恶的神色,比如……
“嗷——呜——!”一声惊天动地的长啸惊起沉浸在思绪中的天火。
黑影幢幢。黑影,黑影,飞驰的黑影似一把把弯刀,割裂了月光如水的草原。
黑影,在迅速地移动。
天火感受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心脏狂躁地撞击着胸膛。
天火离马群营地已经很有一段距离了。
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在盯着它。
天火想回去,但它的脚上像被钉了钉子一样,怎么也移动不开。
天火在发抖,在胆怯地瑟瑟发抖。
面对任何情形、任何敌人都毫不畏惧,这是草原上野马的原则。可天火现在却像个胆小鬼。
微风,送来了食肉兽特有的腥臊味。
天火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泻出了一泡尿。
脚一软,跪倒在地。拌着尿液的青草地,把它的腹部沾得泥泞不堪。
在生死关头,天火显示出难以克制的胆怯。
色楞格河中央,瑟瑟作响。
“呜——吁!”一声叱咤雷霆的长啸。这是天火多么熟悉的声音。
铿锵有力的马蹄声怒击着黑夜的大地,划开莽莽荒原,不可一世的气浪霹雳般地击打在黑暗中的原野……
那双绿幽幽的灯笼熄灭了。
天火站起身来,甩了甩身上的泥浆,依偎在父亲的身旁。父亲的身躯是那样的有力、坚实。
它可以骄傲地对草原宣称:这是我的父亲!
白天的不愉快忽然被它忘得一干二净。
天火突然发现,它已经开始学会了仰望星空。
星光,串成一丝丝、一缕缕,恰似草原上抒情的风。这是一个格外晴朗的晴天,群星闪耀,夜空也格外明洁。
北方的天空,飞扬着一匹似雪的骏马,在闪烁、在跳跃……
3
一盏盏绿幽幽的灯笼倏然亮起,来自深不见底的黑暗。鬼魅般的绿灯笼下,是白森森的獠牙。
原来,天火和父亲已经进入了狼群的领地。
野狼,步步逼近。
但是,天火并不害怕——有爸爸在呢!
现在,它要和父亲一起,勇敢地战斗,像一匹真正的野马,如烈焰般燃烧在草原上的野马。
“儿时,我们都曾有过美丽的幻想。只不过后来,它们都和岁月一起随风而散了。”失意者,总会拿这句话来打发围坐的少年,却解释不出其中的原因——因为这些可怜的懦夫在和敌人过招之前,就已经把英雄的徽章像一个废弃的铃铛一样从肩上扯掉了。
夜晚,漠北草原上的风送来阵阵寒气,凝结成霜。
野兽的呼吸在半空中凝结,化为乳白色的烟雾,月下,如同袅袅升腾起的魂魄。
狼群停住了向前移动的步伐。有几匹狼伸出舌尖,幽幽地品尝空气中霜的滋味。它们似乎很有耐心,或者说,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毫不在乎。
凌晨的霜气贴在晴天的背脊,它不禁打了个寒颤。
扫视了一下四周,它知道自己和儿子没有多少胜算。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一双闪着幽光的小灯笼、一副白森森的獠牙,就是一匹可怕的野狼。而现在,尽是黑影幢幢,不祥的绿光在近旁密密麻麻,狡黠地闪烁。
它知道,只等狼酋发出一声嗥叫,眼前这些悠闲如绅士的野狼立即会变成嗜血的屠杀机器。再矫健强壮的野马,也难以逃出狼群的包围。
天上繁星璀璨,好似盛夏时节繁花灿烂的草原。
恍然间,晴天想起了去年的盛夏时节——它和两个刚出生的儿子漫步在海畔,海水映着的是海边如锦的花海。那时,它刚刚做父亲,两个崭新的生命使它也变得像一匹顽皮的大马驹。它用尾巴赶着两个儿子,一口气冲上了哈马尔山,为的只是追逐一只金黄色的粉蝶。当它们停下脚步时,发现已经冲到哈马尔山峰顶了。向下方俯瞰,晶莹的阳光下舒展如风的草原是它们的家,它和儿子沉浸在说不出的喜悦中。而这一切,今后还可以重现吗?
眼前,黑夜茫茫。
河水在瑟瑟作响……
无论如何,它也得把儿子平安送回马群。
也许,它做不到;也许,它即使拼尽全力也做不到。
但是,它可以试一下。
草原的儿子,只要有一口气息,就永不言败。
在狼酋发动屠杀命令之前,晴天突然向包围圈的一角冲去。群狼顿时炸开了锅,个个杀气腾腾,一齐向晴天扑来。
包围圈裂开了一个缺口。晴天调转马头,带儿子直扑缺口。
渐行渐远,晴天和儿子突出重围,向马群营地跑去。
近了、近了……
腿踝受伤的天火突然栽倒在地。
天火努力试着爬起来,晃晃悠悠,还没站稳,就摔倒了。晴天用头抵着儿子,试图让它站稳,但也失败了。
尾随的群狼,在迅速逼近。
晴天猛然扭转身体,向群狼呼啸而去,飙起数丈黄尘。
一盏、二盏、三盏……绿幽幽的小灯一点点熄灭,伴随着毛骨悚然的凄厉的狼嗥和野马暴烈的咆啸。
鲜血,迸溅在空气里,弥漫开浓重的血腥味。鲜血,更刺激了狼群的神经,使它们变本加厉的穷凶极恶。草原上,每一场较量都是生与死的搏斗。
鲜血,是勇士的眼泪;黄沙,是英雄的战场和墓地。
近在咫尺的野马群中,并非所有野马都已睡去。在任何一个时候,马群里总有醒着的野马放哨,察看有无侵入马群的危险。这天夜里,轮到马王晴天的弟弟长风放哨。此时长风逗留在远处的河岸边,没能看到哥哥所处的危险境地。
除长风外,马群里还有一匹醒着的野马——梦魇。梦魇常在半夜惊醒,尔后久久不能入眠,没有父亲、母亲的守护,它必须独自应对草原上的所有危险。
梦魇从马群中央走出,踱到马群外围。不经意间,它看到了骁勇善战的晴天,不停跌倒的天火,包围着它们的黑压压的野狼群。
它觉得,晴天是一个挺会打架但有些愚笨的莽夫,天火是一个不争气的废物。看着这一幅不断上演着的壮烈而愚蠢的画面,它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父子情深吧。
它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件很久很久以前、沉沉地压在它心底的一件事,但它拼命甩甩头,不想让那个画面映入自己的脑海。
其实,它并不想看这组景象。
梦魇折回了马群中央,但也没叫醒任何一匹马,它不想让任何一匹马参与这件事,去营救晴天或天火——就让那组画面上演下去——它只想看看最终的结局。
耳畔,是荒野悲壮的嚎叫。天火一点点支撑起身体。疲软、疼痛从脚踝处袭来。但它知道,它绝不能倒下。
咸咸的液体沿着鼻梁滑落,流到它的嘴角。这是天火第一次流眼泪。
眼泪,是一种丧气的液体,它用力把泪珠挤干,用尽它最大的声音呼唤父亲。
但是,父亲再也不能回答它了。
晴天带着一身的鲜血与创伤,和儿子加快速度,向营地冲去,一头扎进了马群。
尾随而至的群狼,惮于马群的力量,知趣地离开了。毕竟,现在还不是最严酷而饥馑的冬季,它们还没必要和马群作殊死搏斗以取得食物。那几个在战斗中死亡同伴的尸体,恰好可以成为群狼今夜的食粮。
刺鼻的血腥味冲入梦魇的鼻腔,使它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当它睁开眼睛时,看到的是晴天和天火——它们趴在马群中央的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当然,这并不是梦魇希望看到的结局。
在与狼群的搏斗中,晴天的声带被震断,再也无法发出让草原骄傲的雷霆般的马啸。鲜血如注,凝积在草地上,结成与黑夜一样的颜色。
晴天艰难地呼吸着……
能从群狼的重围中逃出,已经是一个奇迹。晴天抬起沉重的眼皮,欣慰地望了望儿子,尔后坠入沉沉梦乡。
河心中央,一片静谧。
梦魇觉得无趣,不情愿地闭上了双眼。
如果梦魇能预知后面的故事,它是不会如此不快地合上眼睛的——它会睁大眼睛,窥视黑暗中的一切,直到夜半更深。这是使它的命运轨迹奇迹般地改变了的一夜。如果没有这一整夜发生的故事,我们不知道梦魇会成为怎样的一匹野马,但它一定不会是后来的它。
梦魇晃晃悠悠,打了个喷嚏。
马蹄声,从河岸方向传来,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
铮铮有力的声音回荡在空寂寂的天穹下,有如被放大了数倍的海涛声,声声激荡着兴衰多变的草原。
马儿,相继睁开了眼睛。
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天火挤挤惺忪睡眼,也醒了过来。
天火充满鄙视地瞥了红一眼——红还在睡梦中留恋地咂着母亲的乳头,摇摇尾巴,只有没见过世面的乳臭味干的小野马才会做出如此愚蠢、幼稚的举动。
在这一夜里,它成熟了很多,是一条草原上铁骨铮铮的硬汉了,天火想。
红的嘴唇嚅动,在心满意足地咂着母亲的乳头。在梦里,数只漂亮的黄蝴蝶翩跹起舞。
年少时,每匹马儿都有一些美丽的憧憬,如蝴蝶飞过安逸的梦境。
梦里的夏天,好宁静。
“呜——!”“吁——!”“嗷——吁!”马群外侧传来惊惧的警报声。
有敌人!
晴天用尽全力,支撑起鲜血淋漓的身体,喘息着,缓慢地移向敌方。马群中的所有青壮年雄马聚拢过来,跟在晴天身后。晴天猛然不遗余力地冲向前方,尽管拖着一滴滴溅落的鲜血。它必须用尽全力奔跑,因为它行进的速度决定了野马部队的行动速度。
看来,这场恶斗终究是不可避免的。
五匹纯黑色的壮年雄马赫然立在它们前方。在马群中,晴天的体格已经算是十分高大的了,而眼前的五匹野马,每一匹都要比晴天还高半个肩胛。
不甘心于两年前的失败,它们又来了。如果不达到目的的话,它们是绝不罢休的。
晴天真希望这场战斗来得早一些,或者迟一些。可惜,对于命运的安排,它无能为力。晴天想嘶吼一声,作为展开搏斗的号令。它扬起头颅,嗓门中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两片沾着血迹的嘴唇在无力地捕捉空气。
立在中央的黑色野马头领轻蔑地打了个响鼻。
宁可死,也绝不能被耻笑。晴天带着一身的伤痛,冲杀向前,开始了疲惫的战斗。
十几匹青壮年野马,追随晴天,向黑色野马袭来。
大地在颤抖,野马在咆哮。
这是一场怎样的战斗啊!
尘埃漫漫,马的长嘶仿佛在撕裂着胸膛。
天旋地转,原野、山川、无边的黑暗在晴天的眼前上下起伏。突然,天地间的所有声音仿佛都消失了,好似回到了晴朗天气里的午后,野百合散发着幽香,狗尾草在摇着尾巴……
晴天的身体在承受着接踵而至的袭击,不过,似乎已经没有痛的感觉了。黑影朦朦胧胧,飘飘忽忽,在和它捉着迷藏……
晴天扬起马蹄,暴躁地向四周疯狂踏击,使得敌人不敢近身。
晴天的四肢在微微地颤抖,随着它艰难的呼吸,它沾满鲜血的胸膛在剧烈地起伏。它忽然很想轻轻地睡去,好好睡一觉,直到天明……而现在,它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睡着,还是醒着。
梦魇在远远地冷眼瞧着这场战斗。
黄尘、马嘶,被惊起的鸟雀在夜空低低地飞行。漠北永远在上演着杀戮与纷争,死亡与背叛,对于这一切,它已经习惯了。
这的确是一场激烈的搏杀,但是谁赢谁输,对它来说都无所谓。
梦魇出生在一个天气异常寒冷的雪天,出生在暴风雪之夜。
漫长的冬季,是对草原上生灵的最严酷考验。湿冷的北风,总是带来阴沉沉的云朵。当云朵聚积,压得天空再也承受不住它的重量时,就下雪了。
漠北的雪,一整个冬天都不会化,每一场新雪,都埋掉了地上已经积得厚厚的雪,埋掉了更多秋天残留的枯草,减少了一份生存的希望。
在草原上,生存的法则就是吃与被吃。在冬季,许多食草兽已经向温暖的南方迁移,使食肉兽也进入了饥荒状态,剩下的野马群自然成为了虎视眈眈的食肉兽竟相追捕的盘中餐。
在冰雪覆盖的季节里,野马必须承受双重压力:食物匮乏与猛兽的杀戮。这是野马作为食草兽的悲哀。
高纬度地区的隆冬时节,数九寒天,太阳从东方空无一物的地平线上升起后,一会儿就不见了。接下来,是长达二十个小时的难熬的长夜。
暴风雪之夜,总是最可怕的,不仅因为风雪寒冷刺骨。在草原上,马并非擅长夜视的动物。风雪凄迷,在零下四十度的空气中如尖刀般劈头盖脸,使放哨的青年马几乎睁不开眼睛。
梦魇降生了,恰恰在这样一个风雪惊飞的夜晚,如一场恶梦。
那夜,野狼潜入了马群。等马群开始觉察到黑暗中的天敌时,已经太晚了。凶恶的野狼早已捕倒一匹虚弱的老马,开始了一场狩猎狂欢。
附近所有的苍狼倾巢而出,呜咽的暴风中夹杂着鬼哭一样的狼嗥。在马王晴天急促的马嘶声中,野马群夺路而逃,沿着贝加尔湖与哈马尔山间的狭窄小径在黑夜中奔逃。有几匹野马在黑暗中不慎坠下悬崖,惶惑痛苦的哀嚎声响彻原野。
枫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踉踉跄跄地落在队尾。这对母子,用尽虚弱的身体上的所有力量奔跑,拼命跟上队伍,以获得群体的依靠。梦魇从刚出生起,就开始了殊死的奔亡,似乎决定了它一生都是在拼尽生命中所有的力量在奔跑中度过。
狼,是一种寻觅着血腥味的野兽。产后不久的枫叶带着浓重的血的气味,飘散在寒风中的鲜血,更是刺激了群狼的嗅觉神经。狼群不一会儿就追上了落在队尾的疲惫的枫叶母子。
枫叶向马群发出一声声求救的哀鸣,对于群居动物来说,在危难之时向群体发出求助信号是一种本能的直觉,也是最有效的得救方法。
在队首率领野马群的马王晴天扭转马头,停下了脚步,整个队伍停住了。
枫叶母子被十几匹野狼包围住,焦急地呼唤着。身后,黑压压的群狼接踵而至,发着毛骨悚然的狼嗥,夜的黑暗也掩盖不住那一双双绿得可怕的眼睛。
枫叶急切地嘶鸣着,呼唤它的同伴,呼唤那曾经追逐过它、为它抢占青草地、为它大打出手的雄马,呼唤最最疼爱它的哥哥……
可是,马蹄声渐渐远去,消失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
野狼,张开了长长的獠牙与趾爪……
梦魇在慌乱中滚下山崖,侥幸逃过了狼群的追捕。在山下白雪皑皑的湖畔,它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做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个恶梦:在梦中,群狼撕扯着它母亲的身体。
梦魇冷漠地望着混战中的马群。霜气在它的漆黑的眸子上结了一层阴翳。
梦魇吐了一口鼻息,转眼瞧瞧草地一旁惶惶不安的母马和马驹,突然觉得有些好笑。
天火像一匹骁勇的壮年马一样,和父亲并肩战斗着。尽管对手雄健强壮,这匹小马驹也锐不可当。天火的马蹄逞着少年的锐气,迅速出击,居然好几次击中黑色的大个子。
当然,这种攻击对那些浑身结着一块块铁疙瘩状肌肉的黑色野马而言,只能算是搔了几下痒。
突然,侧面的一匹野马袭来,重重地砸在晴天的后颈骨上……这居然是一匹红色野马,是曾陪伴天火到海边踩石子玩的叔叔长风……父亲疲软地倒下了。
天火向四周望去,原来,在和野马群作战的,不仅有黑色野马,还有许多熟悉的身影,还有许许多多天火熟悉的叔叔们……它们,背叛了父亲,而父亲的亲弟弟长风,是第一个。
方才与父亲战斗的那匹黑色野马转过身来,在天火胸前重重地一击,将天火甩出数米开外。
天火摇摇晃晃地支撑起身体,向方才击倒了父亲的亲叔叔长风奔来。似乎要发起进攻,又似乎是一种无声的控诉。
“咔!”天火被狠狠地击倒,刚刚愈合的关节又折断了。天火匍匐伏在地上,嗅着泥土与青草的气味……
(以下省略第二——九章)
《猿人部落》选段
前言
我们很难确知数万年前原始人类的生存状态,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人类的生活方式、道德规范与今天的人一定有很多区别,是一种与今天的人不完全相同的动物。因此,姑且用猿人一词来指称这种动物。相应地,在本书使用第三人称时,多采用用于动物的第三人称“它”,而不是用于人类的第三人称“他”或“她”。
这是一部关于猿人的动物小说。
与今天的人类不同,昨天的猿人面临的最大难题可能是食物问题。食物,关系到猿人部落中每个成员的生存。
第一章 神圣的肚皮
1
雪像米粒一样一撮撮地洒下来。莽趴在洞口,馋馋地用舌头接住了天上落下来的冰粒,居然尝出了一丝甜味儿,好似它最喜欢吃的草籽。
“哇,哇,”莽嚷嚷着。它摇起脖子上挂着的月亮石,叮当作响。莽的妈妈咕咚立即从洞穴的石槽里掏出了一把草籽,扔进猛犸头骨内;又转过身,在洞外的石壁上抓了一把雪,覆在草籽上;随后,把猛犸头骨蹲在洞内的篝火顶部。
空气中,顿时弥漫开一股好闻的香气。
袅袅烟气,沿着狭长的裂谷,向上升腾……
巨大的山脉伸出一道道由青黑色的山石和浊黄色的泥土拧成的枝干,绵延伸向大地的尽头。深邃的山谷便坐落在山枝最顶端的树杈上。眼下,无边无际的冰雪,填满了整座峡谷。花与叶都在遥远的秋天落尽了,只留下一列列光秃秃的树干突兀地插在陡峭的山脊。
在幼猿莽的印象里,它们家一直生活在这里。它们家一共只有三只猿人:莽,莽的爸爸叉,莽的妈妈咕咚。莽是叉和咕咚的独生子。它们家族过去应当有过其它成员,但莽从未见到过。在这里,春天可以捕野鸡,夏天可以采草籽,秋天可以采摘足够的坚果度过一整个冬天,食物丰足。这个小型猿家庭便一直在这个山谷里活动,渐渐地与外界隔绝了。
猛犸头骨咕噜咕噜地响起声音,草籽熟了。咕咚一把将莽抱回了洞穴,这对母子臃肿的体态显得与这个以饥馑而著称的冰川时代格格不入。
食物的香味将叉引了回来,它扛着一柄树杈制成的猎叉,猎叉上挂着一条小小的鱼。叉凑向猛犸头骨,把食指伸进热气腾腾的烟雾中,亟不可待地拈起一撮草籽。
“叭!”一个耳光落在了叉的脸上,咕咚恼怒地把丈夫推到了一边——草籽是为儿子准备的,叉自然没有权利分享。咕咚掂了一下猎叉上的小鱼,不满地哼哼着,把小鱼丢进煮东西的猛犸头骨中。猛犸头骨又咕咚咕咚地响起了食物的声音。
叉搔搔头皮,惭愧地重新扛起猎叉,向洞外走去。它知道,它必须去猎取更多的食物。尽管在万里飘雪的冬季,凿开冰面提鱼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叉踱到洞口,微微探出头。
但它马上转身回来了,跟在它身后走入洞穴的,有一只、两只、三只……
食物的香味不仅将叉引回了洞穴,也引来了一大群不速之客。猿对食物的嗅觉格外灵敏,因为那种暖暖的、泛着阳光的香气的炊烟气味,与浸在各处冷冷的、麻麻的冰雪味断不相同。有烟味,就有同类的定居点,就有食物,这是流浪猿群的生存经验。
转眼间,五十几只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披着粘满草渣、枯叶、尘埃的长毛的猿都涌进了洞穴,使原本对一家三口而言很宽敞的洞穴显得拥挤不堪。
“呜噜噜,”一只毛发花白的老年母猿伸出手掌,嘴唇夸张地摇晃起来。它的脑壳上盖着一个张着八叉大角的鹿头骨,使它的样子显得更加特别。张着八叉大角的鹿头骨,正是这个部落里的酋长冠冕。
“呜噜噜,”“呜噜噜——”,其余的猿也摊开手掌,跟着发出相同的叫声,此起彼伏,在狭小的洞穴里回声杳杳,显得很有一番气势。
莽听不懂它们的叫声,茫然地望着它们,这是它第一次见到除父母之外的同类。
咕咚从洞壁的石凿里取出了一些过冬的坚果,分散给这群陌生的同类。它觉得,它们可能饿了。叉则取下了挂在洞穴顶部的一块干肉,递给它们。款待来客,是叉和咕咚族群一贯的传统。尽管,已经很久没有外来的同类造访这里了。
流浪猿人们拍拍地上的灰尘,席地而坐,迫不及待地抓起坚果和干肉大嚼起来,露出黄黄的丑陋的牙齿,不时从嘴角流下一串串亮晶晶的唾液。莽细细地打量着这群邋里邋遢的猿人,发现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有的虽然毛发因为长期未梳理而缠结在一起,却还是色泽光鲜、油亮闪亮的;有的毛发枯黄,沾满了草屑与残叶;有的根本分辨不清毛发的颜色,只见毛发乌蒙蒙的,仿佛覆了一层厚厚的土,时不时有善跃的跳蚤在头顶窜动,像一群在灰黄色的山坡上艰难地生存着的缩小的羚羊。莽默默地边吃着草籽,边瞧着,觉得很有意思。
一只个头比莽稍小一点的瘦瘦的幼猿奇怪地咧着嘴,呲出黄得发黑的牙齿,扯着灰的发黄的头发,踱到了莽的身旁。它狭长的眼睛牢牢地盯住了莽,好似某种长有獠牙的兽物。
莽困惑地望着它。
它在莽的脖子上拧了一把。
很痛,莽哇哇地哭了,装满草籽的猛犸头骨跌到了地上。
瘦猿一把将猛犸头骨抱在了怀里,用黑黑的手大把大把地抓起草籽,塞入口中。由于塞得太急,瘦猿并不很宽的嗓子眼一时吞不下去,腮帮便迅速地涨起来。
“咔!”瘦猿的脑袋被狠狠地捶了一下,腮部辛辛苦苦积攒起的草籽一时间都喷在了地上。一只比它高得多、也强壮得多的脸色黝黑的少年雄猿将猛犸头骨一把从它怀中硬夺了过来。瘦猿没去理会,慌忙地抓起刚才吐在地上的草籽,以极快的速度将滚满尘埃的碎屑贪婪地吞入腹中。
少年雄猿踱向一旁,肥黑的五官尽最大可能挤出了一丝铁树似的笑容,粗硕的眼皮聚成了一条线。它小心翼翼地把盛着草籽的猛犸头骨递给头顶别着一束红缨穗的少年雄猿,仿佛那是一窝易碎的鸟卵。本来,黑脸雄猿的身材在少年猿中就已经十分高大,这只少年雄猿比黑脸雄猿还要高出整整一头,色泽亮丽的红缨穗更使它显得气宇轩昂。红缨穗雄猿大大方方地接过猛犸头骨,拈起一撮草籽,慢条斯理地放入自己红润的嘴唇。它斜起眼睛,将眉毛微微皱成了弯月状,打量着那只趴在地上捡拾草籽的瘦猿,神情中分明含着一丝不快。
在莽看来,瘦猿吞食草籽的样子也确实恶心,以至于根本就不像是一只猿人应当做出来的动作。莽忽然觉得,它什么东西都不想吃下去了。
这些不速之客风卷残云般地将叉和咕咚递给它们的食物一扫而空。“呜噜噜”,毛发花白的老母猿又发出了庄重而威严的声音。“呜噜噜!”,“呜噜噜!”,声音在洞穴的四面八方雷霆一般地响起。老母猿看起来很特别,无论在当它张开嘴巴,还是闭起嘴巴的时候。
当老母猿闭起嘴巴时,脸上所有暗灰色的线条都一齐垂向下方,嘴角耷拉着两团晃晃荡荡的皮囊,像两只被胡乱团起的布袋,又好似两只腐朽得不成样子的山核桃,显得丑陋而衰老。然而,一旦老母猿张开嘴巴,它稀稀落落的牙齿立刻蛮横却又不失风度地亮相,弯弯的下巴骨顿时骄傲地突起,猛地将面部所有深刻的纹路推向上方,铸成一座座威严地纵横交错的山峰与峡谷。
莽用小手揩去了鼻梁上的泪珠,笑了起来,它或许觉得这种打雷似的仪式很好玩,或许觉得老猿的样子有着许许多多可以细细琢磨的独到之处。
莽的父母却并不这么想。咕咚下意识地向放置干果的石凿退了退,希望用自己的便便大腹遮住外来者的视线。
然而,这是徒劳的。
会打雷的老母猿的力气显然与它遍身皱纹的样子毫不相符,它猛地将咕咚扛到了一边,用两只粗硕的臂膀将石凿中的坚果洒向自己的儿孙。
“哗——”像在飚风中炸开的暴雨,金黄色的果实在半空飞舞,漫天盖地,甚是壮观。
2
这是一个猿人大迁徙的时代,没有什么能阻挡猿人迁徙的步伐,对于食物的向往驱动着猿人部落轰轰烈烈地朝着所有未知的远方进发。世界如同一片浩瀚无边的原野,来自各地的猿人部落在迁徙的滔滔洪流中在原野上相汇。从疾风吹过的欧亚大草原到遮天蔽日的南方热带雨林,从白雪皑皑的高山之巅到黄沙飞扬的荒漠戈壁。不同的环境孕育了不同的智慧,不同部落的相遇开启了全新的未来。
莽随着父母,和雷母老猿的部落一道,踏上了漫无目的地的流浪旅程。因为,它们储存的所有越冬食物已经全部被雷母部落分食了,它们不得不告别这里。雷母老猿走在队列的最前方。它沉默而有力地一大步一大步跨着,使跟在队尾的莽不得不一蹎一跳地在雪地上小跑,累得吐出大团大团浓重的白烟。
雷母大喝一声,队伍停止前进。
雷母转过身,迈开十个大步,走到莽身前,一把将莽扛在了自己的肩头。雷母枯干得像老榆树皮一样粗糙的手掌轻轻地拂过莽的肚皮,让莽觉得有点不舒服。雷母的脖颈微微向后仰了仰,让自己的一头白发紧紧地贴住莽圆滚滚的肚皮——莽端端正正地坐在了雷母的双肩上。
两只强壮的雄性猿人从队列走出来,示意要帮助雷母背莽,却被雷母低低的吼声喝止住了。但是,体态臃肿的莽确实不轻,压得雷母佝偻起原本就有些弯曲的后背,累得它每走几步就要咳嗽一声。可雷母宽阔的嘴巴深深地凹陷进圆鼓鼓的额头和突出的下巴中央,眯成了一条微微向上漾起的线。
雷母吆喝一声,队伍继续前进。
雷母冰凉的头发牢牢地贴着莽的肚皮,使莽格外难受。一旦难受,就无法关住排泄的闸门。“哗——”,一股看不见的水线倾倒下来,在雷母的头顶蒸起一团温暖的热浪。
雷母似乎根本没有觉察到。或者,雷母并不在乎。
雪停了,天空放晴。晴空上铺着一叶叶白净的云。黛青色的远山枝叶一样地勾连在一起,披着一头雪白的鬓发。
随着行进的脚步,路上的一切在悄悄地往后退,一会儿就不见了,而新的景致又扑面而来,嶙峋的怪石、峨峨的青松不停地在莽的眼前闪烁。这是莽第一次见到一个可以变幻得如此炫烂多姿的世界。在过去,莽的生活范围仅限于洞口附近的一小块土地上,咕咚从不让它离开那里半步。流动多变的景色,使莽觉得有些不安。它无奈地扭紧雷母湿湿的头发,虽说这一头乱蓬蓬的毛发挠得它的肚皮很不舒服。
雷母有意无意地把脖颈往后靠了靠,冷冰冰、水淋淋的头发又贴住了莽的肚皮。
3
莽感觉有一点恐惧,但这种恐惧似乎又没有缘由:雷母老猿总是笑眯眯地分派给莽一家丰盛的食物,还时不时慈爱地捏捏莽圆嘟嘟的腮,乐呵呵地咧出一嘴七零八落的牙齿。只是,分派的食物让莽有些难以下咽,而这些食物几乎已经和雷母老猿自己的食物一样出色了。
这是一个以采集野果和腐肉为生的部落。冬天,既然没有野果可食,就只能以雪下结冰的腐肉为主要食物来源。白天,叉和咕咚一起去和大家采集食物,莽就独自守在部落里。
莽把石子弹到一面光秃秃的石壁上。
石子就弹了回来。
莽再把石子弹出去。
石子就在这一方狭小的天地中,来来回回,悬浮在半空,呈现出一道灰灰的线,让莽觉得很有意思。如果不是因为一股使莽浑身冒起一层鸡皮疙瘩的气味,它或许可以一直这么自在地玩到太阳落山的时候。
可那种奇怪的气味的的确确在蛮不讲理地冲撞着莽的鼻腔。那种气味,就像一团烂麻绳在阴湿的石穴里浸了三年五载之后散出来的,逼得莽不得不将小石子丢到地上,用手捂住鼻子。
还没等莽反应过来,一只脏兮兮的脑袋“骨碌”一下就贴到了它圆滚滚的肚皮上。这只脑袋上的一双眼睛红红的,左脸青青地肿起了一块,好似是刚刚被打过的样子。一只消瘦而硕大的耳朵趴到了莽的肚皮上,粘着隔夜的白色唾痕的嘴角渐渐咧开了笑容,直至放肆地笑出了声音,呲出一排污迹斑斑的黄黑色牙齿。
随后,黄牙的头抬了起来,又微微伏下身,弯成一张瘦弱的弓。它把眼睛眯成一条细长的线,打量着莽那与众不同的浑圆的肚皮,好似一只饥饿的猫。
莽愣愣地坐在原地,手足无措,索性也就不再动弹。
黄牙伸出一只手掌,搭在莽的肚皮上,轻轻弹了弹,渐渐又变成了一种很均匀的抚摸,留下一道道灰黑色的手印。
黄牙半睁着眼睛,显得满足而快乐。
莽觉得有些委屈。
于是,它的眼角渗出了几滴泪珠,又连成一串泪线,落在黄牙鸡爪似的手上。
黄牙的眼睛突然睁开,手忙脚乱、胆战心惊地逃远了。
暮色欲暝,起起伏伏的山峦吐出淡蓝色的烟雾,像是白昼的最后一声叹息。
乳白色的炊烟在宿营地上空升腾,是一天劳作结束的信号。食物采集者们带着各自收集的食物,从漫山遍野向营地集合,等待一天当中最美好的时光——进食时间。
进食,是猿群最重要的事情。由于食物数量匮乏,它们只能在晨昏交接之际吃一顿食物。而即使这一顿食物,每只猿分得的数量也是有限额的。
但猿人们并不在乎。老老少少迫不及待地围坐在篝火旁,充满希望地预先想像着那份属于自己的小小的食物:半块被熊吃剩的野猪肝、或是猛犸腿上刮下的一段腐肉、或是雪地下一捧棕黑的坚果……
干枯的木柴在火光中“噼啪”作响,每一个部落成员的眼睛里都映出一片温暖的颜色。白天叽叽喳喳的喧嚣声消失了,这是部落最静谧的时刻。
食物,是部落中最重要的物品。那些身强体壮的采集者们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一天采到的全部食物高高地捧起,像是捧着一件圣物。这些是它们一天的劳动所得,但并不属于它们。
雷母老猿从自己的儿孙手中一一接过食物,统统放入一颗巨大的猛犸头骨。当轮到叉一家时,叉愧疚地摆摆手。过去,叉使用猎叉捕鱼狩猎为生。在食物采集的团队里,它既不知如何从冰天雪地中挖掘腐肉,也不知道如何从干枯的树枝上采集坚果。加入这个部落后的几天来,它一无所获。
雷母把盛满腐肉的猛犸头骨稳稳地蹲在篝火上,空气中弥漫开一股腐臭而好闻的气味。
食物的香气,使众猿更加沉默了。篝火不再像方才那样刺眼,逐渐黯淡下去。借着昏昏暝暝的篝火,猿们的面部轮廓上留下一道道深邃的印痕。
莽忽而微微抬了一下头,从火光中移开视线。
它突然发现,它们都在看着它。
准确地说,是在盯着它与众不同的浑圆的肚皮。的确,在这个普遍身材干瘦、肚皮干瘪的部族中,它圆滚滚的肚皮显得形态奇特、卓尔不群。
肚皮,使莽成为了焦点。
莽直视前方,透过火光,它看到了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明洁的火焰映在它的双眸上,在其中欢快地舞蹈。它是雷母的长孙,名叫壮,头发里别着一支很具象征意味的红缨穗。红缨穗是雷母部落的传家宝,这束红缨穗标志了壮在幼猿中的特殊身份。
壮在平静地注视着它,注视着它的脸。
这是部落中第一个在关注它的脸,而不是在关注它的肚皮的猿。
壮微微笑了一下,朝着他的方向。
它轻轻翘起嘴角,作为回应。
月亮升到了山巅,这是一轮满月,像一只满载食物的食盆。
“呜噜噜,”沙哑的声音从雷母口中迸出,打破了山野的寂静。
“呜噜噜!”整个部族庄重地响应着。如同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众猿齐刷刷地站起,向莽所在的位置围拢而去。它们双臂下垂,两眼直视前方,就像一个个在旷野中寻找避难所的游魂。雷母老猿在最前方以极快的频率吞吐着舌头,两眼泛白,望向月亮升起的方向。
莽扑到妈妈怀里,恐惧地哭了起来。咕咚一把将肥胖的儿子紧紧搂住,对它而言,保护儿子是最重要的责任。叉抓起那柄终日扛在肩上的锋利的猎叉,准备奋死一搏。
奇怪的是,雷母并未率领氏族做出任何向前扑咬的动作。它们的身体向下蹲屈,尔后匍匐在地,呈现出无比虔诚的样子。雷母无力地摆摆手,似乎是在安抚咕咚母子。随后,轻轻地将一只瘦得连骨头都清晰可见的老手搭在莽的肚皮上,虔诚地点点头,又退到一旁。
雷母低低地哼了一下。
头别红缨穗的壮走上前来,微低着头,它的手在莽的肚皮上轻触一下,便退下来。对这种仪式,它并不怎么在意。只是由于族长雷母发出指令,它才走上去做做样子。
蹲伏在地上的众多猿人却显然并不这么想,它们整整齐齐地排成一线,鱼贯而上,摊开瘦弱的手掌,又诚惶诚恐地向前凑去,胳膊上的每一寸皮肤都在微微颤动。当它们相继触摸到莽满月一般丰盈的肚皮时,舒畅地笑了,就像久旱的狼尾草在雨水之中伸开叶脉时不知不觉间流露出的笑意。
这张肚皮,代表着富足、饱满、理想、愿望以及充足的食物。
这是一个巫风习气浓重的部落。巫术的起源,很大程度上源于一种无法满足的匮乏,是一种充满希望却注定毫无希望的索取。
老老少少的削瘦的面孔在莽的面前依次出现。它们安静而虔诚地欣赏、触摸着莽的肚皮,在这个以捡食腐肉和干果为生的部落里,从没见过这样的肚皮。它们相信,通过触摸,可以使它们自己干瘪、讨厌、总是像一个无底洞一样的肚皮充盈起来,充盈得如同今夜天上的月亮。
黄牙是最后一个走上前来的,它摊开鸡爪似的小手,希望在莽的肚皮上多停留一会儿,却被雷母老猿一耳光扇走了。
这样的肚皮,是全部落的一件圣物。想占便宜,自然没门。
莽的肚皮在黑漆漆的夜晚中,白得发亮;在雷母它们的眼里,甚至还会发光,确实是一件有模有样的圣物。
食物熟了。
雷母乐呵呵地率先将一块带着厚厚腐肉的牛犀骨塞进莽的怀里,带着真诚的笑容。
莽却被刺鼻的腐肉味熏皱了眉头。
4
篝火渐渐黯淡下去,明亮的繁星、洁白的雪伴着山谷间的过客们进入梦乡。在香甜的美梦里,腥酸的腐肉味也化为了甜美的芬芳。风轻轻地摇摆,歌唱着古老的传说。
莽的妈妈曾经跟莽讲过自己氏族在很久很久之前的故事。在这个星河遥遥欲坠的夜晚 ,古老的记忆化作了水波纹一样的梦:
从地平线向下,走过九百九十七步。
就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在这里,水在幽幽地、静静地流——在壁上流,掀起淙淙飞瀑,雕琢着洞穴的形状;在空中一滴一滴地落下,湿润着古老的岩石;流在最低洼的地穴深处,汇成一条条贯穿各处的地下暗河。
这是一个由水塑造的巨大洞穴。水的气息,始终贯穿在这个岩穴,使它保持着一份与世隔绝的幽秘。水,从长长的石钟乳上滴落,润湿尖尖的石笋,一滴一滴地刻画着岁月的年轮。
地穴之内,杳杳冥冥,大大小小的石窟相连,藏着众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叮咚、叮咚,悠扬有韵的声音响起。
却并非水声。是氏族中的所有成员在辛勤劳作的声音。氏族住在这里,已经历了数千年的沧桑,他们在墙壁上刻画漂亮的符号,从山上伐取树木装饰自己的家园,发明了猎叉、鱼钩和种种形状奇怪的狩猎武器,为的都是使未来更加美好。
天朗气清,风和日丽。
明畅的光线通过三个巨大的裂口投入洞穴中央最大的洞窟。三个裂口,就像三只明媚的眼睛,映着天空宝石般的碧蓝色。温煦的阳光流入这里,使一切变得温融融、亮堂堂。
这里的人们,崇奉巫术,却不至于因繁琐的仪式而磨灭了用双手把握生活的勇气;用刻画在墙壁上的符号铭记历史,却不至于沉迷于往日的辉煌而丧失了奋斗的意志;尊长爱幼,却不至于因僵硬的秩序而取消了竞争的自由。
这是一个古老而文明的定居部族,他们是曾经是真正的人,而不仅仅是猿人。
他们有着发达的食物储存和食物采集技术,那些深邃的洞穴里藏着似乎永远也吃不完的草籽、坚果、腌肉、熏鱼……在这里,不会存在饥饿,每个人都可以活得很长很长。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坐在洞穴中央最高处的一块石矶上,他庄重威严而又慈眉善目。他是氏族的族长,大家都称他为太公,他对成年人总是庄重威严,让他们一刻不停地劳作,把好吃的食物搬进山洞;对小孩子总是慈眉善目,打开仓库,让小孩子随意挑选好吃的东西,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在那里,小路是由饱满的草籽铺成的;岩石是一颗颗硕大的松果;潮湿的洞壁上流着蜜;一条条好吃的鱼挂在洞顶,像倒垂的石钟乳……
太公的脖子上挂着一块月亮石,这是部落的圣物,是一块宝石,是部落酋长的饰物。当然,凭大家对太公的尊重,也没几个人仔仔细细地看过这块石头。
太公有三个儿子,个个强壮有力,挺拔威武:老大虎背熊腰,可以抄起三丈长的猎叉刺杀南山猛虎——虎肉的滋味香甜滑腻,比蜜还要甜;老二双臂过膝,可以将猎叉飞入九霄云外,射杀背抵晴天的大鹏鸟——大鹏肉的滋味醇厚甘脆;老三可以潜入万丈深渊,直捣蛟龙居住的巢穴——蛟肉的味道美不胜收,远胜过河中的鲤鮣鲶鲫,湖里的鳇鲈鲢鳙。
大家就这样幸福地生活在这里,吃着各种各样美好的食物。
(以下省略第二——十一章)
《火烈马》专家评论
曹文轩:读《火烈马》 理解自然的深度
一、经验与文学的深度
在袁博的《火烈马》中,文学的深度体现为一种无与伦比的气魄。
“这片浩瀚无垠的欧亚大草原上,曾经孕育了多少骁勇的野马?曾经是多少支野马部族的家园?蒙古马、伊犁马、三河马、顿河马、大宛马……这些响亮的名字在草原古老的历史上如流星般灿烂地燃烧,尔后又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草原上,上演了数不清的兴衰多变的故事。风轻轻地摇摆,吹散了古老的传说。”
《火烈马》是一部很有气魄的动物小说。《火烈马》并不只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动物形象,这部小说更是野马家族在草原上兴衰变迁的见证,是无数生灵在自然中生生不息的展演。阅读袁博的《火烈马》时,时常会被他作品中那种席卷八荒的气魄所震撼。我们看到:在野马还没有被人类驯服的时代,铮铮有力的马蹄声回荡在苍茫的天穹下,火红色的烈马风暴一般地咆哮着、嘶鸣着,如火焰一般燃烧在寒风彻骨的大草原上。这种生命的气魄,不仅在国内自然题材的文学作品中是少有的,也超出了当下的中国儿童文学作品所能达到的力度。
气魄、震撼这样的字眼,与一部儿童文学作品联系起来,对一个民族来说十分重要。这种宏大开阔的气魄背后,所包含的是大善、大美、大智慧,能够给孩子打下坚实的精神底子。自然世界如此浩瀚,它自身构成的是一本奥义书,一个在自然面前无法感受到震撼的民族往往是苍白无力的。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都有着最深刻的对自然的理解与敬畏。比如,我们的祖先曾在《易经》中写下:“天地之大德曰生。”
但是,书写一部有气魄的文学作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求作者有着更丰富的阅历和更广博的学识。袁博是一个90后,但他的经验和他同龄的作者都很不一样。这些经验对于他的作品的文学质感形成,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
袁博童年时代曾经在山区的特种动物养殖场生活了三年。后来,又因为所学专业的原因,他用寒暑假的时间到云南、贵州、内蒙等偏远地区进行生态学、动物学、人类学考察。草原和高山上的太阳、月亮、星辰、疾风,以及那里形形色色的生灵,都丰富了他的经历,告诉了他许许多多书本上所读不到的哲理。袁博与野生动物和大自然相处的经验,为他的动物小说创作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文学创作所凭借的是经验,而不仅仅是经历。经验来自于经历,但经历并不等同于经验;经验是远远大于经历的。
为了方便对知识的梳理,人类创立了文学、人类学、哲学、社会学、生物学等诸多不同的学科。每一个学科都是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的一把钥匙,这些知识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更深入地审视自己有限的经历,将具体的经历上升为一般的、抽象的感觉,使自己的经验变得更为多样。这些感觉是永恒的,一个优秀的作者可以使他的感觉被不断地重新唤起,流淌到他的文字中。袁博在大学时代首先学的是生物学专业,后来又转入中文系。现在,他是人类学专业的研究生。从生物学到文学,从文学到人类学。这种多学科的知识背景,使他的经验变得更为多元、更为深刻,使他有足够的经验支撑起自己用文字所创造的世界。
独特的个人经验,是打开文学之门的敲门砖,袁博很好地运用了他那一份独特的个人经验。《火烈马》的经验起点,来自于他的在草原上的生态考察经历,却并不局限于对个人经历的记录。他将自己的经验虚构为精彩的故事,并从多个层面对一系列生命哲学命题进行思考:什么样的力量在影响着一个种群的生息;一个家族的首领应该具备怎样的能力;在生态变迁的背景中,我们该如何去审视成功与失败……这既是一系列的追问,又是一种对于生命本质的洞察。生态、种群、社会、物种、家族,这些相互关联、却又处于不同学科体系之下的思想范畴,被他以文学的方式汇通起来,使他的作品显现出一种格外浑厚的气魄。
在当下的儿童文学中,袁博的作品呈现出了理解自然的全新深度,给读者提供了具有震撼力的阅读感受。这是袁博作为年轻一代的作者,对于中国儿童文学的贡献所在。
二、文脉传承的美感
与老一代作者的动物小说创作相比,袁博的动物小说显然传承了源于中国古典文学的文脉。在《火烈马》中,无论是草原上飘逸疾驰的烈马,还是原野上的天空、风与飞鸟,都是具有中国古典意味的。
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也是与最优秀的文学分不开的。因此,任何一个民族,都会为它能拥有优秀的文学家而骄傲。而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脉,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不仅为这个民族争得了荣誉,更重要的是,它为这个民族奠定了审美趣味。去读《源氏物语》、《枕草子》等日本古典文学,我们将获得属于日本民族的美学概念:物哀、风雅;去读俄罗斯的古典小说,俄罗斯的天空、草原和河流之美,将流入我们的胸怀。
我们民族的文学传统中也有着我们的先人对于自然美的理解,比如:“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黄莺也爱新凉好,飞过青山影里啼。”中国古典文学能用最简练的文字,在一刹那间,把情调的因素注入人的血液与灵魂。
袁博将中国文学传统中对自然美的感受,很自然地流入了自己的作品。特别在今天的儿童文学创作中,这是非常可贵的。中国当代的儿童文学艺术,新生了许多特质,但同时也丢失了许多特质,比如意境、诗性、情调、神韵等。今天的儿童文学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作者对于汉语的使用缺乏中国的美学特质。常常出现这种情况,拿到一部作品后,如果不看封面上的作者姓名,很难判断这究竟是一部中国的儿童文学作品,还是一部翻译的作品。
我国的儿童文学要走向世界,就必须要带上自己民族的文学特质,而不仅仅一味是对国外儿童文学的模仿。看了袁博的文字,我心中很喜欢。《火烈马》既有北方原野大地的浑厚,又有着飞翔的空灵。对于意境的构造,对于神韵的捕捉,都显示了作者的古典艺术素养,流淌着来自中国古典文学的文脉。
“大雁,箭一般地划过长空。人字形的雁阵飘向遥远的南方,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上停了一会儿,转眼间就不见了。天气转凉,揭开了秋天的序幕。四季不过在交替轮回,匆匆即逝。”
“几片羽毛从鹰的脊背上滑落,摇摇晃晃,优雅地纷飞而下……傍晚升起的南风送来萧萧马嘶。”
“风,从湖面上一波波漾起,带着浑厚的气味。在漠北草原诸族的语言中有着众多描述风的词汇,因为风的气息是如此迷人。风,是马的披肩。风的色彩,是骏马英武的雄姿。”
袁博让我们领略了动物小说的美感,或者说具有美感的动物小说。他的作品传承了中国古典文学中对于自然之美的理解,这是一种对自然具有深度和智慧的凝视。
三、苦难意识与阳刚气质
《火烈马》是一部具有美感的小说,也是一部包含了苦难意识的儿童文学作品。
这本小说的主要线索是三匹少年野马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这种苦难既是肉体的,也是灵魂的。它们经历了战斗带来的伤痛、经历了失去亲属的悲伤、经历了生死存亡关头的生命威胁。险恶的环境锤炼了少年的心灵,一次次的挫折与磨难不仅没有击垮它们,反而使它们逐渐成熟。
这种写作视角,无疑增添了这部小说理解自然的深度。
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它包括了自然的突然袭击、环境的种种压力、个人心灵世界的急风暴雨等。坎坷、跌落、失落、波折、破灭、沦陷、被抛弃、被扼杀、雪上加霜、漏船偏遇顶风浪……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的一生写照。当谈到儿童文学时,我们说:儿童文学就是给孩子带来快乐的文学。二十年前,我就纠正过这个显然不怎么可靠的定义,我说:儿童文学是给孩子带来快感的文学,这里的快感包括喜剧快感,也包括悲剧快感——后者在有些时候甚至比前者还要重要。许多儿童文学经典都是具有苦难意识的,但也是美的。
我们之所以喜爱阅读动物小说,正是因为它给了我们种种启示。而这种种启示,因为来自于人类社会以外,反而会格外鲜明、强烈与深刻。在《火烈马》中,野马生命的坚韧、面对苦难的风度与勇气,使因为现代文明而变得缺乏血色与激情的我们受到感染与激励。
在面对苦难时,《火烈马》显然呈现出了一种阳刚气质。英勇无畏,气势磅礴,带有光与电、铁与石的质感。“大地在颤抖,野马在咆哮。尘埃漫漫,马的长嘶仿佛在撕裂着胸膛。”“铮铮有力的声音回荡在空寂寂的天穹下,有如被放大了数倍的海涛声,声声激荡着兴衰多变的草原。”
并且,三匹少年野马应对苦难的态度,是随着它们的成长而渐渐变化的:在它们还年幼的时候,它们学会了在苦难中忍耐,学会在苦难中守望;等它们逐渐长大,变得有足够的力量改变自己的生存现状之后,它们选择了与命运进行抗争。即使在苦难之中,野马的生命也是优雅的:“东风渐近,舞动起少年飘逸的长鬃。它们在河对岸的草原上奔驰、疾走,习着少年雄马的打斗技法。”环境在不断变化,然而不变的是它们灵魂深处的刚毅与勇气。
我始终坚持这样一种观点:少年时就有一种对待苦难的风度,长大后才可能是一个强者。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生命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还将继续延伸下去,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这正是《火烈马》所能告诉小读者的。
张岩冰:一本真正属于孩子们的动物小说
《火烈马》描写的是小马们的成长体验,运用的是一种儿童立场,从孩子的角度去感悟生命、思考世界、理解自然。在中国儿童文学中的动物小说创作领域,儿童立场严重缺失。目前在国内童书市场上流行的动物小说,大多用成年人的眼光看待动物,用成年人的社会规则描写动物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火烈马》是一本与众不同的动物小说,是一本真正属于孩子们的“儿童”动物小说。三匹成长中的小马才是小说的主角,小马有着自己的生命轨迹,有着自己对世界的理解,也有着自己的团体秩序。成长的体验,是袁博的动物小说中最值得关注的写作视角。
《火烈马》让我们很清晰地看到,成长不仅是身体长大的过程,更是一个对生存的理解逐渐发生变化的过程。这部小说不仅贴近儿童读者的成长体验,也是一部具有一定哲思意味的作品。
——著名学者、文学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副系主任,张岩冰
张之路:中国古典文学的气韵
袁博的作品文字洗练,颇得中国古典文学气韵。他的动物小说阳刚有势,一气呵成。在作品细节上,又能体贴入微,充满诗情画意。
——著名作家、编剧,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副主任,张之路
王庆杰:震撼、惊叹和思索
我用周末的一个上午,一口气看完了袁博的动物小说《火烈马》。三个多小时中,我只是喝了些水,转换了几个姿势而已。可以说,我被这部作品深深吸引了。这部作品给我的感受可以用几个词来概括,那就是:震撼、惊叹和思索。
先说震撼:作品一开始,作家便用酣畅、泼墨般的场景描绘把读者带进了广漠无垠的原野上,体现了作家宽广的胸怀和一种阳刚之美,这一感受可以说贯穿作品始终。再说惊叹:我在阅读这部作品的过程中,就不断地感受到被作者揪住心灵般的惊叹。作者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的叙事方式,体现了一种统揽全局的高度。作者在构思上常常有读者意料之外的故事布局,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有惊喜出现。最后是思索:我在阅读作品的时候,常常被这部作品里面的情节感动。作者的笔触是立体的、饱满的,既书写了生命中的美丽,也书写了生命中的懦弱,刷新了我对动物小说的阅读经验,其中有许多值得思索的地方。
——《东方少年》社长,儿童文学专家,王庆杰
王世龙:成长的寓言
小说一开篇勾勒了漠北大草原野马生活的环境,给人一种壮阔的雄壮之美,奠定了小说富有阳刚之气的基调。随着梦魇的登场和故事的展开,剧本式的语言从动作、神态、色彩、声音等视角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个精彩的场面,使故事得以顺理成章地推进。梦魇、天火、红等形象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表现,就像一个个未长大的孩子。善与恶,美与丑,随命运变换而变化,这就使人物形象突破了好即好、坏即坏的审美标准,具有了血肉丰满的立体感。作者善于用描写渲染气氛,使故事波澜起伏,悬念迭起,增强了艺术感染力。这是小说的主要特色。
作者在讲好故事的同时,努力用思辨的色彩和处世的哲学思考去烘托,从而挖掘思想内涵,展现马的精神。于是,小说的语言叙述张弛有度,富有节奏美。如:“马的一生,注定是要在草原上飞驰的,他们可以走,可以停,可以疾驰,可以腾跃,但它们从来不会卧下。”“草原上的野马,会仁慈地对待所有弱者,但总是更欣赏最强者的光荣与尊严。”“有些生命,是很容易被命运击败的。或是由于过于软弱,陷入了深不可测的池沼;或是由于过于刚烈,像一场熊熊的草原大火,在燃烧耗尽之时走到了尽头。”这些论述性的语言,不失时机地穿越在故事描述中,使整部小说有了厚重感。
“那是一个马还没有被驯服的时代”,开篇的角色定位,我想正是作者要暗示的少年时代,红色的火烈马应是代表了成长中的幻想、叛逆、勇敢、敢于冒险与牺牲的精神,黑马该是代表了成长路上的困苦、束缚的阴暗面。在这里,作者通过三匹少年火烈马腥风血雨的成长磨难,展示了少年成长的心路历程。在我看来,这与其说《火烈马》是一部动物小说,不如说是一个成长的寓言。
——著名教育专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全国中语会理事,王世龙
李东华:对生命更近于本质的洞察
袁博是一位值得期待的青年儿童文学作家。他的动物小说以对生命更近于本质的洞察,诠释了一个个平行于人类生活之外的动物社会,以波澜起伏的情节书写个体在种群变迁中的际遇。
——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中国作协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李东华
徐庚明:《火烈马》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动物题材动画电影的文学脚本。
袁博的《火烈马》具备了动漫改编的所有元素,是近年来我见过的最好的动物题材动画电影的文学脚本。
其一是画面感。《火烈马》场面宏大壮阔,语言极富画面感,许多描写可以直接作为电影中的分镜头剧本。并且,这部作品给我带来的是一种中国画式的阅读体验,文字表现中充满了中国山水画的意境。将这部作品改编为动画电影,能够呈现出一种民族特征很鲜明的中国画风。
其二是剧情。《火烈马》剧情主线明晰,又设有诸多支线,悬念迭起。原著的故事线索适于进行电影改编,能够很好地集中观众的注意力,符合电影的剧情原则。此前,我们做过市场调研,发现《火烈马》的故事情节能够很好地激起十岁左右的小学高年级读者的阅读兴趣,优秀的剧情是我们赢得观众的重要保证。
其三是思想。《火烈马》故事既简洁明了,又包含了许多思想资源。国内的许多动物文学不适合进行动画电影改编,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思想内涵的贫乏。在动画电影史上享有声誉的动画电影《狮子王》,将整个非洲大地作为自己的思想资源,使观众在观影后留下深刻印象——这也是《狮子王》长盛不衰的前提。而《火烈马》这部动物小说,使我相信国内也存在可以与《狮子王》相抗衡的动漫文学脚本。《火烈马》以欧亚大草原的自然兴衰作为思想资源,包含了深厚的自然历史与草原文化积淀。如果组建好一支动画制作团队,这部作品的思想资源足以支撑起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动画电影。
——著名动画导演、深圳市腾龙堂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庚明
谢昱东:文字如画的生命长卷
这部作品从小说的角度来看,更像一部史诗,恢弘而壮阔;从史诗的角度来看,更像一首久经传唱的古曲,苍凉而悲壮;从古曲的角度来看,却更像一幅用最明亮的材质镌刻而成的画卷。因为《火烈马》带来的阅读体验并不仅仅是文字阅读层面上,更是一种建立在文字所塑造的恢弘场景上的视觉盛宴。
如果我们着眼于这部作品所带来的视觉化感受——粗者从整部小说的架构和主色调的选择去观照,细者深入到那些作者细腻营造出来的场景和画面中。也许不难发现,从这部名为《火烈马》的“画作”的框架和结构上来看,是属于西方油画的;而从其细腻的笔触和所营造出来的意蕴空间来看,却是根植于东方水墨画的。
从作者费心营造出来的画面和场景的勾勒上,透露出中国山水画中诸多技法。在此,我们可以将作者的叙述风格为构图思路,以细致的修辞风格为笔、为墨。以全书最为出彩的搏斗场面为例,作者往往并不直接渲染搏斗场面的血腥和激烈,却以烘托渲染斗争场面的壮烈气氛为先,又夹以绝对细致入理的工笔,对马那天然的肌理、力量、打斗动作进行入微地体描。让读者感觉到,这似乎不是在写马,而是在用墨迹画马。写马其实与画马一样不易,马所代表的灵动不仅是视觉上的感官,还是其速度和力量所包孕的难以企及的某种时刻,也许只有当水墨这种不羁的颜料载体,被作者赋予了和马一样冲腾而肃穆的性灵后,才能表现得出马的生命、马的神韵。
——《中文自修》编辑,青年评论家,谢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