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韩石山,当代著名作家、学者。山西临猗县人,1947年生,1970年山西大学历史系毕业。曾担任过中学教师、县委副书记,退休前担任山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黄河文学》主编,以文学批评和传记创作知名。著有《韩石山文学评论集》《李健吾传》《徐志摩传》《寻访林徽因》《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谁红跟谁急》《民国文人风骨》等。
讲这个题目,我还有点自信的,原因嘛,我当过多年中学教员,现在的身份又是作家,跟中学生谈写作,正是将我的两个长项结合起来。同时又有点忐忑。这主要是因为,我这个中学教员,是老中学教员,离开中学讲坛三十多年了,我这个作家,是个老作家,退了休的作家,肯定是老作家。什么东西老了都不好,大概只有老妈比新妈(后妈)好。
一看这个题目,同学们就会失笑,觉得应当是“和中学生谈写作”,怎么用了个“跟”字呢?可见你是个“土老帽”,人们都给山西的作家叫山药蛋派,山药蛋派作家当然是土老帽了。
我不想辩解,只想举个例子。赵元任,是中国现代最著名的语言学家,你们可能不知道,但一说当年清华大学有四大导师,就想起来了。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第四个就是赵元任。晚年,赵先生在台湾作过一次演讲,其中一个题目叫《语言学跟跟语言学有关系的一些问题》,一连用了两个“跟”字,报上要发表这个演讲时,编辑以为是不是错了,跟赵先生联系,赵先生说不错,就是这样的。
写作的重要性就不必说了。要说的是,怎样才能写出好的文章,好的文学作品。
谈写作,可以从许多方面谈,比如生活积累,比如多读书多吸收,比如思想观念,我要讲,还可以从我自己的写作经验上讲,我觉得,这些都远了,谈我自己倒是近,也没有多少价值。不如具体地讲一个人的写作观念,连带的说些其他的,就够了。
这个人,我选择了胡适。过去的中学课本上,是不选胡适的文章的,据说现在选了,也只是选了他的一首小诗,实际上,这个人是很会写文章的。梁实秋,看书多的人,大都知道,也是个很会写文章的人,他的《雅舍小品》很有名。梁实秋还是个很傲的人,同辈的作家学者,没有几个能看得起的,独独对胡适非常佩服,说胡先生的文章,清楚明白,能把白话文写成这样,是很不容易的。
胡适关于写作的文章很多,一篇一篇的介绍没有必要,我选了胡适晚年说过的几句话,作为他的写作的观念,介绍给大家。共是三句,都出在《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里。这本书,大陆也出过,叫《胡适晚年谈话录》,这个书名,冷冰冰的,没有原来的好。这是胡适的学生,也是秘书的胡颂平,晚年跟着胡适,记下的他的谈话。叫“胡适之先生”是一种尊重,叫“胡适”就失礼了。
是三句话,也可以说是三个小故事。
第一个是,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的是,作诗作文章要通。通是第一位的。
第二个是,
这个小故事是告诉我们,文章要有力量。明白清楚就有力量,有了力量才能有美。
第三个是,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写白话文,不是说越白越好,还要雅致。
总起来说,就是不管是写诗还是作文,一要通,二要有力量,三要雅致。
新文化运动以来,谁的诗最好呢,不光是诗,也包括文章,我的看法是徐志摩。去年有家出版社要我编一本徐志摩诗选,我编了,叫《四季志摩》,就是把徐志摩的几乎所有的诗,按一年四季编起来。前面我写了个序,序里说,近百年来的新诗运动,以实际成绩而论,基本上是失败的。说成绩而加上“实际”这样的前缀,是说在民众间的流传,这是一个最实际的标准。这里的民众,非是指真正的老百姓,而是指普通知识分子。诗既然常与歌连用,就应当像歌一样能够吟唱,不说吟唱了,看上几遍能记在脑子里,要引用了能随口说出来,该是起码的要求。不是说一首长诗要你全背出来,总该有两句精彩的句子吧?以此标准而论,能流传两句的,就该说是优秀诗人了。比如: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北岛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顾城的“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找光明”,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卞之琳的“我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能有两句记住的,或许还该加上胡适的《一对黄蝴蝶》,闻一多的《静夜》,戴望舒的《雨巷》,数来数去,也就十来八个人,三二十句诗吧。这么一点成绩,能说是怎样的成功?
然而,独有徐志摩是个例外。如果说新诗运动基本上是失败的,徐志摩个人则是成功的。说整个新诗运动,成全了他一个人都不为过。别人有两句诗,一小节,能让人记住已然是了不起的成绩,他是整首整首的,如《再别康桥》《沙扬娜拉》等。他的诗,整体说来,清新,雅致,感情沉静,音韵自然。也就是说,达到了胡适所说的三条。
谈了胡适的作文理念,又谈了徐志摩的诗,还想结合同学们作文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谈谈,这样或许更有针对性。不想列上多少条谈,太多了谁也记不住,只谈两点。
一个是,千万别相信白话文就是怎么说怎么写。叶圣陶老先生在世时,常这样说,也写过文章宣扬这个观点。其实说话跟写文章,是两回事。再顺畅的文章,也跟说话不同,再漂亮的说话,也跟写文章不一样。你们一个班上的,肯定有些伶牙俐齿的同学,他的文章就一定好吗?不见得,十有八九不会好。也有的同学,说话木木讷讷,可是写得一手好文章。这就可见,说话跟写文章,还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为什么呢?说话有当时的情境,还可以借助表情、手势,想强调的时候,重复一下也没什么。就是前言不搭后语,也没有什么,意思清楚就行了。写文章,面对的是白纸,是电脑的屏幕,用的是笔,键盘也是笔,要将自己的意思,还有感情,完满地表达出来,必须讲究逻辑,讲究修辞,完全是另一回事。前面说的胡适的话里,胡适说写文章不能用典,就是不要用成语啦什么的,这也有点过了。成语、典故,是中国语言文字的结晶,不在于用与不用,而在于用得恰当与否。
再一个是修改要当心。平日老师教学生,总是说要言简意赅,要言有尽而意无穷,要反复修改。最著名的说法是鲁迅的一句话,在一篇文章里,他说,写完之后,至少要看两遍,将可有可无的字、词、句删去。这话是没有多少道理的。你想,一篇文章,真要这样删下去,最后只剩下几条干巴巴的筋了。这是拍电报的做法,是发手机短信的做法。文章要丰盈、灵动,总是免不了作些修饰的。有些微妙的意思,说不定恰在那些可有可无的话里。文章是写出来的,不是改出来的,写得不好,怎么也改不成好文章。
这就要求我们珍惜最初写下的句子。同学们可能都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有时写上一句话,起初还觉着不错,越看越别扭,那就改吧,改了更别扭。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起初写的时候,你是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中,就是说,你的思维是顺畅的,就那么写下来了。后来看起来,为什么觉得别扭了呢,这是因为你单独提出这句话,脱离了那个特定的情境,看起来就觉得别扭了。前面说了鲁迅的不是,实际上鲁迅是个在文字上很讲究的作家。他的小说《祝福》里,说到祥林嫂外出乞讨,挎着蓝子,“里面有个碗,破的”。像这个句子,若是要修改,肯定会将“破的”提出来,放在“碗”字前面。一放在前面,成了“里面有个破的碗”,是通顺了,可也没有原先的意味了。现在要追究的是,这句话,是怎么写出来的。是先写了“里面有个破的碗”,再将“破的”提出来吗?我以为不会是这样,极有可能是,先写了“里面有个碗”,略一思考,觉得应当对这个碗有所形容,有所限定,便接着写了“破的”两个字。也不提前了,就这么着。一个奇妙的句子,就这么不经意间出来了。同学们写作文,若是遇上这种情况,千万不要随便改动,只要不损害文意,就让它这么着。说不定也会产生一个流传千古的名句呢。这也是自然为文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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