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校园文学研究高峰论坛筹备
暨校园文学成果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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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教育教研科研部门、语文研究团体、中小学校文学社团及校长:
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主办、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指导的全国校园文学研究高峰论坛暨全国校园文学成果展览会,先后在山东、广东、北京成功举办了三届,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首届论坛被《中国教育报》选入2011年教育文化十件大事之一,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学研究与发展,总结交流经验,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1月举办第四届高峰论坛暨成果展览会,以“校园文学与语文课程资源开发”为主题,进一步研究“校园文学走进课程”“校园文学走进语文大课堂”的教学模式,并首次举行全国优秀语文教师“文学课堂”展评,届时还将举行“校园文学与文化强校”校长论坛,交流探讨文化强国背景下文学教育与文化强校策略,拓展语文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视野。
本届活动于
一、关于校园文学成果和“文学课堂”参评申报
请按照“全国校园文学成果评选方案”(含“全国校园文学社团指导十佳名师”评选)和“全国优秀语文教师‘文学课堂’展评方案”要求(见附件,或登录中国教育文学网站下载,或向秘书处来电来函咨询索要),即日起开始申报评选(不收参评费)。“校园文学成果评选”申报时间截止
二、关于论坛及成果展览会、“文学课堂”展评筹备
(一)校园文学成果评选
1.按照收到参评材料先后整理登记,分阶段由专家、特级教师集中评选。
2.评选后及时向申报单位发送电子通知,告知评选结果及参展准备。
3.有关参展资料、交流材料等事宜,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咨询沟通,以便根据成果评选情况提前预定典型发言者。与会代表可根据校园文学课题研究内容(见中国教育文学网站“课题研究”规划)撰写发言材料并提前发送电子邮件。
(二)语文教师“文学课堂”评选
1. 组委会秘书处根据推荐申报材料初评入围决赛选手,拟于10月份举行“文学课堂”现场决赛展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通过讲课、点评、答辩,专家现场听课、评课、合议投票和听课教师代表投票相结合,保证公正公平,最终评出一等奖即“全国十佳文学教师”。
2. 在11月份召开第四届全国校园文学研究高峰论坛上,特请“十佳”文学教师获得者作公开示范课,同时研讨“文学课堂”。
(三)论坛筹备其他说明
1. 高峰论坛及展览会拟于11月中旬举行,届时成立论坛会务组,具体时间、地点、议程及食宿安排等会务事宜另行通知。
2. 论坛将邀请教育界、文学界有关部门及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等领导及著名作家、专家出席,并作指导报告(名单待定)。
3. 主题参会人员为各地学校语文骨干教师、校长及优秀校园文学社团代表,校园文学研究课题实验学校负责人,全国校园文学委员会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代表,各地中语会、教研室(教研中心)教研员等。
4.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文艺报》等各大媒体网络记者现场采访报道;《中学语文教学》《现代语文》等专业核心期刊将择优发表或专辑推出优秀论文与“文学课堂”案例。
三、联系方式
北京通州区芙蓉路1号京贸国际城4号楼1单元1101室 邮编:101100
电子信箱:xywxgflt@126.com 论坛QQ号:1494073491
官方网站:中国教育文学网http://www.eduwx.com
全国校园文学研究高峰论坛组委会
请点击下载:
最新链接:7月8日召开论坛筹备工作会议,确定11月6日-8日在杭州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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