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校园文学课题研究指导中心
全国校园文学研究“十二五”课题管理办法
根据《全国校园文学课题研究指导中心条例》的规定,为规范、高效地进行校园文学课题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1条 课题研究指导中心管理项目
1. 立项管理:接受申报单位咨询、申报,组织评审,办理各项立项手续,指导或实地参加开题会。
2. 过程管理:通过各种通讯方式、会议或实地了解立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发现、总结、评选、推广优秀经验和成果。以中国教育文学网站(http://www.eduwx.com/)、校园文学研究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xywxktz)、会刊《文学校园》及《校园文学研究通讯》为主要窗口,与有关报刊合作开辟栏目,交流、展示成果,审定、协助出版成果书籍,组织评审研究论文。被批准立项的课题,如不认真开展学术研究,无研究成果,进行违反课题管理办法的活动以及有违纪违法行为者,指导中心有权撤销该课题项目,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课题组负责人承担。
3. 结题管理:督促课题组按时申报,组织结题鉴定、验收,办理各项结题手续,必要时实地参加结题会。(相关办法另发)
4. 经费管理:指导中心不向学校和申报单位收取管理费,立项评审、结题等费用及有关资料、证书工本费保证专款专用。指导中心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交流及课题组邀请指导中心专家到学校指导所需经费,由课题组所在单位自理
第2条 课题组管理项目
1. 课题组及成员的基本要求: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工作,对课题研究的条件、时间和经费保障落实,措施有力,研究基础好;主持人及主研人员必须有先进的语文教育理念,赞同新课标的基本观点,有相当的研究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积极投身语文新课改,热心于校园文学活动组织指导,切实投入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积极执行课题组的研究计划与实施方案,完成课题组分派的科研工作任务,向课题组提交研究论文(在课题研究期限的第一、二年必须提交1篇)、作品和研究资料。
2. 课题的多层次管理:一是接受课题研究指导中心的管理,及时汇报,提交有关材料,为指导中心考察视导提供必要条件;二是坚持以校本管理、自我管理为主,课题组在校长及课题领导小组的领导、支持下进行研究;三是接受地方中语会、教科院所(教研室)的管理,并提倡把本会课题同时申报为所在县区市、地州市、省市区教研部门的课题。
3. 课题的自我考核与评估:课题组每年度根据《课题组工作考评及“优秀实验学校”评奖办法》(见附件2)进行自我考核评估和“优秀实验学校”申报。
4. 课题组档案管理: 按《全国校园文学研究立项课题档案管理办法》(见附件3)
执行。
5. 课题研究经费管理:课题组研究经费由立项单位自筹,按所在单位规定管理使用。
6. 保证学术研究的严肃性:课题组不得任意改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不得随意变更课题负责人(确需变更的需向指导中心申报),不得在研究过程中及结题时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研究教师撰写的所申报课题的研究论文,应选择公开发行的正规报刊发表,不要投寄不正规的报刊或其他论文集征文活动。为保证课题研究的严肃性,实验学校的各类论著(如教师论著、校本教材、学生作品、教辅读物等)需冠以“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全国校园文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或类似字样的,必须经课题研究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审核批准。
[附件1]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
课题研究指导中心条例
为落实《校园文学委员会章程》中规定的“组织开展校园文学课题研究,开发构建校园文学课程,推广研究成果”的主要任务,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成立了课题研究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课题中心”)。为规范化开展校园文学课题研究工作,特制定如下条例。
第1条 课题中心的性质与宗旨
课题中心是中国校园文学研究会设立的专门组织、指导校园文学课题研究的机构。它的宗旨是总结、整合、提升校园文学业已取得的成功经验,探讨校园文学在素质教育及新课程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探讨开展校园文学活动的规律、原则和具体途径,建立起科学的校园文学理论体系,探究一条适应新课标新课改的语文教学之路。同时组织研究教师完成一系列有质量的教育科研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论文、教材、学生作品集、课件及优秀案例等),发现培养一批创新型、科研型高品位语文教师和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学名校。
第2条 课题中心主要工作任务
在各实验区和实验学校设立课题组,分工合作研究;定期召开课题研究交流会议和举办成果评奖活动,包括研究论文、研究课型及观摩课、研究活动;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网上交流和其他交流,与有关报刊合作开辟栏目,及时推介研究成果,并联系出版社编选出版成果丛书等。指导中心设立办公室,具体规划、组织、管理课题,提供相关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研究经验成果交流推广等。
第3条 课题组
课题组以学校或地方中语会、教科院所(教研室)、有关高校院系及其他语文团体(学会、协会)等为单位建立。课题项目参照《申报指南》在课题研究的范围之内确定。课题组要服从课题中心的领导和管理。课题组坚持以校本研究为主。课题组成员要积极执行课题组的研究计划与实施方案,完成课题组分派的科研工作任务。
第4条 实验学校、示范实验学校
学校申报课题时,即同时申报为实验学校。课题批准立项的同时,学校即批准为实验学校。能模范执行课题中心管理办法,研究工作及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有推广意义的实验学校,可以在立项三个月后申报示范实验学校。经批准后,由研究会和申报学校签署《共建示范实验学校实施方案》。
第5条 实验区
具备有关条件,组织本区域一定数量学校参与课题研究的地方中语会、教科院所(教研室)、有关高校及其他语文团体(学会、协会),可成立区县市级、地州市级、省市区级实验区。实验区对本区域的实验学校及下一级实验区进行督促、指导、管理,可以组织其共同研究统一申报的同一课题,也可以由所属单位独立申报研究不同的课题。实验区要督促各课题组遵守课题中心管理办法,完成所立项的课题研究任务。
第6条 课题管理办法
课题研究指导中心应依据本条例制定《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2]
课题组工作考评及“优秀实验学校”评奖办法
(开题及研究实施阶段用)
一、 实验学校课题组工作考评细则及学年度考评表
项 目 |
评价标准 及评分细则 |
相关成绩 及加分记载 |
相关缺点 及扣分记载 |
实际 考评分 |
研究过程 (20分) |
计划完善,操作规范,上交上报各项材料及时者记满分,缺交1项(次)扣10分,迟交1项(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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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交流(16分) |
按时参加课题研究指导中心召集的各项研究交流会议者记12分,缺1次扣8分,协办会议加4分,提供现场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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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活动(12分) |
参加课题研究指导中心组织的重要活动(如通讯、会刊、论文集组稿),每次(项)记5分,突出者每次(项)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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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流(12分) |
课题组按要求所建博客栏目规范,内容丰富,更新及时,每年评比一次,获“合格”、“良好”、“优秀”等级者分别记8、1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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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品(15分) |
学生作品在文学、教育类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或在校园文学委员会参与主办的竞赛中获奖,省级每人次加0.5分,国家级每人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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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论文(15分) |
由课题研究指导中心或全国校园文学成果奖评委会评审的一、二、三等奖论文,每篇分别记3、2、1分;注明来源于本课题的相关论文在国家或省部级正规报刊发表,每篇分别记3、2分,立项课题的研究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教研部门获评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3、2、1分,加满1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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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推广(10分) |
由课题研究指导中心以下发文件或安排学术会议发言形式推介的经验、成果根据次数,每次记2分,记满6分为止;由省部级、国家级有关部门推介的相关经验、成果根据次数,每次记2、3分,记满4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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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评选及奖励实施方案
1. 考评及评奖申报时间:每学年的考评工作与申报启动与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校园文学高峰论坛报名同步,于规定日期前申报完毕。
2. 自我考评及评奖申报方法:凡在论坛开始报名之日前已立项的实验学校、课题组均参加该学年度考评,认真展开研究、完成相关任务、
达到“优秀实验学校”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奖。申报时需按本办法第一条填写自我考评表,并附相应的附件材料。
3. 评审奖励办法:课题研究指导中心根据课题组申报材料及中心平时考核记录进行评审,各项总分80分以上者即评为“优秀实验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并宣传推广其经验。
课题组工作考评及“优秀实验学校”评奖办法
(总结、结题阶段用)
二、 实验学校课题组工作考评细则及学年度考评表
项 目 |
评价标准 及评分细则 |
相关成绩 及加分记载 |
相关缺点 及扣分记载 |
实际 考评分 |
成果出版(60分) |
参与由课题研究指导中心统筹出版的成果(教师专著、学生作品集或校本教材)1部者,记30分,其中独立出版或主编单位加10分,多册者每册加20分,成果评为“良好”、“优秀”等级者分别加10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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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报告(30分) |
按时、按要求完成结题报告记20分,报告评为“良好”、“优秀”等级者分别加5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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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案例(10分) |
提供优秀课堂或活动实录(光盘)或研究、教学、活动案例(文字材料)者记6分,评为“良好”、“优秀”等级者分别加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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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评选及奖励实施方案
1. 考评及评奖申报时间:每学年的考评工作与申报启动与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校园文学高峰论坛报名同步,于规定日期前申报完毕。
2. 自我考评及评奖申报方法:凡在论坛开始报名之日前已立项的实验学校、课题组均参加该学年度考评,认真展开研究、完成相关任务、
达到“优秀实验学校”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奖。申报时需按本办法第一条填写自我考评表,并附相应的附件材料。
3. 评审奖励办法:课题研究指导中心根据课题组申报材料及中心平时考核记录进行评审,各项总分80分以上者即评为“优秀实验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并宣传推广其经验。
[附件3] 全国校园文学研究立项课题档案管理办法
课题研究档案管理,是课题研究自我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真实、完整、准确地记载课题研究进程,如期、如质、如量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及时总结课题研究经验,顺利结题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课题组要自始至终抓好这项工作。根据有关法规和先进学校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办法。各课题组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规范地做好课题研究档案管理工作。课题研究指导中心在调研考察时,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点。
一.课题文件归档范围
1.研究准备阶段——研究方案*、研究计划*、立项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证书)、开题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等。
2.研究阶段——研究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课题研究指导中心下发的通知信函、课题组自订的规章制度等)、各类研究活动(会议、培训、调研、咨询、研究课、其他研究活动)的原始记录(含影像资料)、研究方案和计划修正记录、研究参考资料、研究教师的年度研究小结、课题组阶段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大事记等。
3.总结鉴定阶段——研究报告、论文作品集、专著、结题验收材料(结题申请报告、鉴定会议记录、鉴定结论书)等、
4.成果奖励申报阶段——成果申报表及附件、获奖证书等。
5.成果推广阶段——推广应用方案、推广情况记录、推广应用总结、成果宣传报道文件等。
二、课题文件归档操作要点
1、按上述阶段及年度归档。
2、首页为“卷内文件目录”(格式与单位档案室所用相同)。
3、按下列顺序整理。
⑴“××××”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研究计划*→“××××”课题立项申报表→立项通知→开题论证会议记录
⑵课题研究指导中心文件(依顺序整理)→课题组文件(管理办法等)→课题组会议纪录→研究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研究方案、计划修正记录→研究参考资料→研究教师年度小结→课题组年度研究小结→课题组阶段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大事记(依日期整理)
⑶结题报告→结题验收材料(结题申请报告、鉴定会议记录、鉴定结论书)
⑷成果申报表及附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⑸推广应用方案→成果宣传报道文件等
4、每个文件的附件(包括有关的复印件),可附在相应文件后;光盘、照片、证书及发表作品的报刊原件等实物性档案资料装入档案盒;某些档案会在另外的档案(如文学社档案)中出现,可在目录中注明“存目”,“备注”栏写“见×××档案××页”。
注:加*者可根据地方教科所(室)档案管理要求灵活处理;课题在县、市、省级教研部门同时立项(提倡)者可按地方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