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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文心雕龙杯”全国优秀小作家马知行 2014-08-28 15:23:07  发布者:素岚  来源:文心雕龙杯大赛组委会

 

中国教育文学网-校园文学

 

 

个人简介

马知行,男,13岁,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一学生,品学兼优。中国少年作家学会会员,中国少年作家班“明星学员”,入选2014中国“00后”十佳少年作家排行榜。2011年度深圳市最小“风云市民”,2011年度深圳市“慈善小达人”,入围 “2013深圳少年偶像竞选”。入围第五届“深圳校园十佳文学少年”(深圳市作家协会、深圳市教育局等主办,活动还在进行中)。2009年5月,应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知心姐姐工作部的邀请,赴四川灾区参加"手拉手,百对少年梦想成真"交流活动。

2010年开始写作,已在《四川文学》、《深圳特区报》、《趣味作文》、《学语文之友》等近100家报刊发表作品。代表作:中篇小说《猎鹰》,小小说《蜕变》、《狼啸》、《狼王岭》,散文《外公树》、《“知行树”在长大》、《三根黄瓜》等。 

出版个人作品集《穿鞋子的宠物狗》、《猎鹰》。作品收录《2013中国年度少年作家作品》等13部书籍。中篇小说《猎鹰》在杨红樱主编的《马小跳》2014年1—5期连载,人民文学出版社《学语文之友》从2014年第11期开始连载。动物小说《狼啸》已完成3万字。

 

写作感言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发表获奖感言时说:“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也梦想着能够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在写作的路上,我只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婴儿”,目标还很遥远,梦想还很模糊,但这不足以阻挡我追逐文字的脚步。

我将三十多张奖状、七十多本杂志和《穿鞋子的宠物狗》、《猎鹰》封存进“百宝箱”,它们只是我前进路上的一个逗号。这是一种纪念,也是一种宣誓,更是一种新的出发。

告别,是新的出发。明天,我将轻装踏上新的征途,快乐生活,快乐学习,快乐阅读,快乐写作。且知且行,一路欢歌。

 

【作品选萃】

蜕  变(小说)

 

马知行(广东省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一)

 

阿迪顶着一头黄头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坏学生”,同学们都有些疏远他。 

小道消息说,阿迪家里很有钱,但他小学时成绩并不好,还经常跟社会上的小混混去泡网吧,逃课、出手打人对他来说都是家常便饭。能进这所名牌中学上初一,是因为他家就住在学校对面。

()

 

刚开学就军训,阿迪穿了一双“阿迪达斯”,背了一个“阿迪达斯”牌的背包,让全班同学都羡慕了一把——谁让他爸爸是大老板呢?阿迪自己最清楚,其实这些都是“地摊货”。

第一节课是国防教育,阿迪跷着“二郎腿”,旁若无人地在教室里玩自己的手机。

从门口走进来一位身材极不匀称的军官——全身肥肉,走几步就抖几下;他的脸上堆满了灿烂的笑容,与他的身材“组合”起来,宛如一位“笑面佛”。同学们都被这一幕逗笑了,唯独阿迪一人看都不看他,埋头玩自己的手机。

“笑面佛”看着这位染了黄头发的高个子男生,心里就有数了:看来又是一个棘手的家伙。

“第四排第三名男生,你在玩什么?”“笑面佛”声音很宏亮。

阿迪不以为然:“玩手机,有什么事呢?”

“笑面佛”走过去:“把手机交上来,让我帮你保管几天。”

阿迪没有答话,“专心致志”地玩着手中的手机。“交上来,听到没有?”“笑面佛”有些生气了,脸上的笑容荡然无存。

阿迪依然无动于衷,“笑面佛”走到阿迪跟前,阿迪却早就做好了准备,使出了“无影手”,任凭“笑面佛”动作麻利,硬是拿不到手机。

阿迪可能是有些烦了,大呼一声:“给你!”就将手机扔了出去。“笑面佛”哪想到阿迪会来这么一招?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手机在空中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直接撞上了第二排阿果同学的后脑勺,顿时鼓起一个大包阿果摸着脑瓜,万分委屈——只是坐的靠前一点,招谁惹谁了啊!

“笑面佛”快步走到阿果身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头。阿果一脸的委屈,盯着“笑面佛”,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硬是忍住没有哭出来。

 

(二)

 

军训的第二天,同学们统一发型,按要求理成平头。

这可苦了“笑面佛”,阿迪那家伙态度十分强硬:坚决反对理发! “笑面佛”亲自出马,把阿迪拽到了理发室。理发师正拿着剪刀帮其他同学理发,看着满地飘落的头发,阿迪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我好不容易留的黄色长发,绝对不能剪!”阿迪大喊大叫,可是大家都没有理会他。

终于到阿迪了。他挣扎着想要逃跑,却被“笑面佛”紧紧地抓住,一把按在了椅子上。理发师“快刀斩乱麻”,几下就将阿迪头上的“黄毛”剃得干干净净,阿迪只感到头上一阵清凉,几撮黄发从眼前飘然而下。

回到宿舍,阿迪立刻开始收拾东西:“这变态地方,我一秒都不想再待了!”他告诉大家,准备中午翻墙逃出军训基地。同学们以为阿迪只是开玩笑,可都没有想到,阿迪竟然真的准备当“逃兵”!

午休时间。阿迪背着书包,扛着几张椅子来到了基地外围的围墙,这也是最高的一堵墙,足足有两米五!而翻过这堵墙,外面就是一条公路。同学们都凑在宿舍门口看热闹,想见识这位“英雄”是怎样逃跑的。

只见阿迪在椅子上叠上了另一张椅子,接着又叠一层......椅子的高度已经足以支撑阿迪翻出围墙了!这时,一位教官从对面的厕所出来,正好目睹了这一幕,他当时竟然呆了,直到阿迪从围墙上跳下去,他才如梦初醒,一路快跑来到了总教官室,将此事报告“笑面佛”。

“笑面佛”开着车,尾随着阿迪乘坐的计程车,来到了一个小区。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坐在石凳上,她饱经风霜的脸上看上去有些凄凉和失落,阿迪下了计程车,径直走向那位老人。老人看见阿迪,脸上多了几分喜悦:“阿迪,你怎么回来了?”

“奶奶,我想你了,所以回来看看你。”阿迪此时判若两人,没有了原本的暴躁和愤恨,只剩下了愉悦。

身后传来刹车声,阿迪回头一看,是“笑面佛”,赶紧躲在奶奶的背后。

奶奶迎上来拉着“笑面佛”手:“如果他是偷偷跑出来的,那就请您赶快带他回去吧,这真是个不省心的孩子”奶奶又回过头,对阿迪说:“你爸又当爹又当妈,你可不能做对不起他的事啊......

“笑面佛”看着这一切,仿佛明白八九分,心里充满了同情。

 

(三)

 

同学们都想不通,为什么在“感恩活动“中,那么多人举手想当“领袖”,“笑面佛”却偏偏选中了连手都没举的阿迪。

“领袖”的责任是代替同学们接受惩罚——“笑面佛”让同学们跟着口令做出相应动作,做错一个,“领袖”将围绕着操场跑一圈;如果有一位同学做错还不愿承认的话,“领袖”还得围着操场跑两圈!

阿迪知道“领袖”将要代替同学们接受惩罚,但他没有拒绝,毅然站到了队伍的前方。“笑面佛”下达的第一次的口令是连续动作“跨立、立正、向左转、向右转”,没想到,全班没有几个顺利完成。

倒霉的自然是阿迪了。“笑面佛”惩罚阿迪围绕操场跑50圈!这对一个中学生来说,绝对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他没有半句怨言,迈开步子,绕着操场“狂奔”。同学们吃惊的看着阿迪,这位令同学们多少有些讨厌的同学,为了大家,竟肯绕操场跑50圈!自己的过错,却要让别人承担,这对同学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

突然,阿迪毫无征兆摔倒在地,他的膝盖被地上的沙石磨破了。罪魁祸首竟是那一双帅气的“阿迪达斯”——“阿迪达斯”的鞋底因承受不了过度奔跑而脱落,把阿迪绊倒了。同学们立刻冲上去,扶起 “领袖”,阿迪虽然膝盖十分疼痛,但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为大家努力的快乐。同学们一个接一个深深地拥抱阿迪。

“笑面佛”招招手,让阿果跑步过来:“阿果,把你的鞋借给阿迪。”

阿果明显有几分不情愿,阿迪曾把他后脑勺砸出了一个包,再说,鞋给他,自己穿什么呀?

在“笑面佛”的催促下,阿果无奈地脱下了自己的运动鞋,慢吞吞地递给了阿迪。

“笑面佛”小声地对阿果说:“别丢人了,大不了我给你买双新的。”

阿果一听这话,脸上顿时多云转晴,高兴地冲“笑面佛”大喊:“谢谢爸爸!”

同学们听见这句话,都回头望向阿果。阿果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捂住嘴。阿迪怔怔地看看“笑面佛”、又看看赤脚的阿果,愣住了......

 

(四)

 

军训结营,“逃兵”阿迪被评为“军训标兵”。

后来,“调皮鬼”阿迪和同学们关系融洽,学习成绩慢慢地上升了。

再后来,“坏学生”阿迪当上了副班长,成为了老师的得力助手。

 

狼 啸(小小说)

 

马知行(广东省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一)

 

布鲁斯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是为狼群引开人类,还是为保住自己的性命,立刻逃跑。

布鲁斯是卡迪迦那狼群的上一任首领。卡迪迦那狼群是这片草原上最强盛的狼群之一,布鲁斯是狼群历任首领中,经验最丰富的,同时也是担任首领时间最久的。

当它看见这一批人来到草原后,立刻感到不妙,正当它准备带着狼群远离这些猎人时,却爆发了一场“夺权之战”。

向它发起挑战的,是地位仅次于它的大公狼奈特。卡迪迦那狼群自古传下来的规矩:首领要是被其他公狼打败,就必须离开儿狼群。狼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狼本是群居动物,如果离开了狼群的庇护,失去了团体力量,轻则饿死,重则被其它动物吃掉。

“夺权之战”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布鲁斯是一只极有经验的狼,并不跟奈特硬拼。一开始,奈特明显处于下风,可是布鲁斯毕竟太过年老,体力根本不能和正处于黄金时期的奈特相比,几个回合下来,布鲁斯已经明显吃不消了,而奈特却越战越勇......奈特最终打败了布鲁斯,成为卡迪迦那狼群的新首领。

刚坐上首领宝座的奈特,立刻对着布鲁斯咆哮,恶狠狠的狼啸表示驱赶,布鲁斯很知趣地离开了狼群。

这批猎人盯上了卡迪迦那狼群,最近已经有好几只大公狼倒在他们的“霰弹枪”下,奈特对此十分担心——自己从来没有碰上过类似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

奈特已经几次带领着狼群转移,想甩掉他们,可是这些猎人就像幽灵一般,它们跑到哪儿,就追到哪儿。

猎人的进攻开始了,狼们在奈特的带领下拼命逃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远,令它们没有想到的是,前面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奈特知道,卡迪迦那狼群已经完了!

猎人们正到处追踪消失的狼群,忽然后方传来一声雄浑而又深沉的狼啸,不远处,一匹狼正在奔跑,速度有些慢,显然是一只老狼,猎人断定狼群已绕开他们,打了个“迂回战”,于是迅速操起武器,朝老狼方向追赶过去......

布鲁斯其实并没有离开,它一直远远地跟在猎人后面,关注着狼群的一切——布鲁斯知道,以卡迪迦那现在的狼数,是根本不可能逃脱得了人类手中的猎枪的。它了解人类,知道他们不会轻意放弃,在人类的世界里,狼的毛皮价值不菲,人类会为了拿到狼皮不惜一切手段。“我年纪已经大了,活不了几年了,可那些小狼,它们还没长大,作为狼群的一员,我有义务保护它们!”布鲁斯非常清楚它这样做的后果,但仍然决定为狼类引开猎人。

布鲁斯!是布鲁斯!奈特如梦初醒,这匹曾经的首领,这匹被自己赶走的同胞,关键时刻选择了引开人类,为狼群赢得了一线生机。奈特突然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的渺小!

在猎人和布鲁斯消失在地平线那一瞬间,奈特和其他狼们,仰天长啸,用它们独特的嗓音,为布鲁斯——它们曾经的老首领送行,那凄厉的狼啸,在草原的上空,久久回荡......

 

狼王岭(小小说)

 

马知行(广东省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一)

 

狼王雷克焦急地在雪地上徘徊,妻子母狼吉娜默默地跟在它身后。离它们不远处,还有一大群饿极了的狼们。

都是这鬼天气惹的祸!

连续几天,天气极度寒冷,麦卡狼群竟然连续三天没有捕到猎物,每匹狼肚皮仿佛都贴上了脊梁骨,已经快要饿得虚脱。一匹老狼可能是饿得受不了了,来到一棵树旁,啃食树皮。狼本是食肉动物,根本不能消化植物,老狼嚼了嚼树皮,一脸难受。

这时,突然飘来一阵肉香,原本无精打采的狼群仿佛打了兴奋剂,一个个眼珠子发亮,有好几匹大公狼,恨不得不等狼王的命令,冲出藏身洞穴,朝肉香奔去。

一群豺在撕扯一只刚刚断气的黑斑羚,好几匹公豺的豺头都已经被温热的血液染红了。能在这么恶劣的天气里捉住一只黑斑羚,这群豺还真交了好运。

麦卡狼群趴在一旁的灌木丛里看着它们吃肉,个个眼睛瞪得溜溜圆。现在只等雷克一声令下,二十匹饿狼都会立刻冲上去,抢下那只黑斑羚,它们就能开荤了。

雷克却迟迟没有作出决定。

雷克虽然也饿,但它知道,以麦卡狼群现在的实力,是不可能与刚刚酒足饭饱的豺群相抗衡的。豺群里的豺数量很多,有很多身强力壮的大公豺,特别是豺群中的那匹独眼公豺,它似乎是豺群的首领,身型比狼小不了多少,在豺群中犹如鹤立鸡群。

雷克刚准备起身,身边的几匹大公狼立刻瞪着它——这是一种逼迫,如果它不发号施令,那它们就会把它从王位上赶下来。雷克咽了咽口水,趴下来——如果它一意孤行,将引起狼群的不满。它理解它们,如果失去了这顿“大餐”,狼群里体质最弱的小狼和老狼将会最先暴毙,谁不想自己的儿女能够活下去?

“呜——嗷——”雷克一声狼啸,发出了进攻信号,刹那间,二十多匹狼立刻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与豺撕咬在一起。雷克与独眼公豺在黑斑羚的尸体旁扭打,雷克凭着力量和体型优势,渐渐占了上风,可是毕竟已经三天没有进食,雷克的体力渐渐不支,独眼公豺越战越勇。

独眼公豺一个猛扑,将雷克侧压在身下。雷克知道,自己最为致命的颈动脉,此时已经一览无遗地暴露在独眼公豺那张臭烘烘的豺嘴下,只要独眼公豺将尖利的犬牙放在它的脖子上,再一合拢,它的这一生就已经走到尽头了。

独眼公豺张开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它颈部咬去……就在利齿将要触碰到雷克的一刹那,一团紫色旋风冲过来,撞飞了独眼公豺。

雷克定睛一看,独眼公豺被撞出了 2米,从地上狼狈地爬起来,嘴里好像含着什么——是一只狼爪!雷克连忙回头,吉娜趟在地上,左前爪早已不翼而飞,血液喷涌而出,将雪地染成一片红色。

原来,吉娜当时正在和豺搏斗,发现雷克将要被独眼公豺咬住颈部,就狂奔了过来,用身体撞开独眼公豺。独眼公豺也不是好欺负的,瞬间用牙齿咬断了她的左前爪。独眼公豺此时正叼着那只狼爪,嘴角似乎还浮现出一丝微笑。

独眼公豺他咬断了自己爱妻的爪子,他要给妻子报仇!吉娜拼命靠近雷克身旁,对他小声道:“我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你现在要领着狼群赶快逃命!”

雷克如梦初醒,它环顾四周,麦卡狼群的成员们被几十匹豺围攻,已经快支撑不住了。雷克怒视着独眼公豺,不情愿地发出撤退的信号。

狼们个个垂头丧气,别说斑羚肉了,斑羚的毛都没拿到一根。雷克领着狼群在雪地中前进。慢慢地,天上开始飘雪。

吉娜越来越虚弱,她断爪伤口处的血还没有止住,在雪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红色血迹。雷克察觉到,周围的狼,看吉娜的眼神渐渐有些不正常,甚至有几匹狼跟在雷克身后,舔食地上的狼血。

狼有同类相食的习性,但是,只有在食物非常短缺的情况下,狼才会吃同类的肉。食物丰富时,狼看都不会看同类的尸体。

狼们已经三天没有吃过东西了,又在刚才与豺的战斗中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早就饿得眼睛发绿。看见吉娜受了致命伤,所有的狼都不约而同的将吉娜当作一只正在流血的猎物,等她精疲力尽后,所有的狼就会一拥而上,将吉娜撕成碎片。

雷克知道狼们打着什么主意,它向那些舔食狼血的狼厉声警告:“别想打吉娜的主意,我不会放弃她的!”

麦卡狼群走到一个叫做“秃鹫岭”的山岭,山上经常盘旋着许多秃鹫,“秃鹫岭”因此得名。两个月前,也是闹大饥荒时,麦卡狼群曾在这里捡到三只死秃鹫,美美地饱餐了一顿。“要是能捡几只秃鹫吃,狼群就不会打吉娜的主意了。”雷克想。

吉娜已经走不动了,她躺在地上,大口地喘息,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几匹狼企图靠近吉娜,雷克毫不客气地将他们咬了回去。“秃鹫岭”的雪越下越大,温度下降了不少,吉娜冷得瑟瑟发抖,雷克干脆躺下来,将身体贴近吉娜,用体温帮她取暖。

忽然,一匹狼走到他的面前,雷克感到很奇怪。“狼王啊,您是那么的英勇、高大、雄伟,您的牙齿可以咬断牛的骨头;您的爪子可以抓烂熊的皮肤;您的四腿可以跑出豹的速度……”雷克感到很诧异——这时说这些干什么?“您是一个英明的领导,您不会希望我们饿死在这山岭上吧,那些小狼,他们还没有长大呢,就要死在这里……请您为了麦卡狼群将来的繁荣昌盛,请将您那奄奄一息的妻子交给我们,我们不会让她感受到痛苦,我们会记住她……”

这家伙一定是狼们推举出来的代表!

“够了,”雷克打断了狼们的请求,“我绝不会把我妻子给你们的!她是为了我才受伤,我会保护她直到她死,绝不出卖她!”

软的不吃,就来硬的!狼群迅速包围了雷克和吉娜,狼们磨着牙齿,发出威胁性的叫声——“你赶快走开,不然我们会把你一起给收拾了!”雷克没有丝毫畏惧,他舔了舔吉娜的脸,起身直视狼群,狼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在狼们的印象中,雷克从未像此时,这么坚定,这么高大!

几匹胆小的狼,转身逃跑了,剩下的狼继续和雷克对恃,就这样,他们整整僵持了半个小时。狼群突然像斗败的公鸡,原本竖起来的发都收了回去,它们继续向前走,没有再回头望过雷克和吉娜。雷克知道:狼群离开了!狼群遗弃他们了!狼群不会再回来了!

雷克没有丝毫后悔,转身回到吉娜身边,在吉娜身旁躺下。吉娜身上有些冷,他贴近吉娜,继续用自己的体温帮吉娜取暖。雷克发现吉娜的毛有些乱了,他伸出粗糙的舌头,帮吉娜梳理毛发……

两星期后,天气有所好转。

麦卡狼群再次回到“秃鹫岭”,在雪地里发现了两匹狼——正是雷克和吉娜。它们都已经冻僵了,心脏早已停止了跳动。可是它们都还是保持着生前的姿态——吉娜依偎在雷克的怀里,双眼轻松的闭着,仿佛在做一个美梦;雷克身体紧挨吉娜,一只前爪搭在吉娜身上,双目依然明亮,眼中流出柔情和对生的渴望……乍看上去,仿佛还生龙活虎的,就连喜食腐尸的秃鹫都没有看出端倪。

狼们不由自主地围着雷克和吉娜转圈,雪地上留下了一串串深深的印迹。它们在一大片山地周围洒下气味标记,从此,麦卡狼群将“秃鹫岭”改名为“狼王岭”,作为它们新的领地,终身守护它。

 

外公树(散文)

 

马知行(广东省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一)

 

阳台的东侧,种着一棵小树——外公树。

每天清晨,它都沐浴在阳光里,茁壮成长。这棵树,是外公送给我的。当初,不过是一个只有拇指大的“树疙瘩”,现在已经长大了,在阳台上的数十盆花草中,显得出类拔萃。它叫什么,外公也不知道,于是我给它取了一个特别的名字——外公树。

外公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第一批建设深圳的数万名“拓荒牛”之一。深圳能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汗水。

爸爸妈妈结婚后,有了我,一家三口就住在外公家里。爸爸妈妈要上班,陪我玩的“重任”就落在了外公肩上。知道我喜欢骑在爸爸的脖子上“打马肩”,外公带我出去玩时,就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幼小的我只懂得调皮捣蛋——又多一个人让我“骑”了。却从来没有注意外公的背,衣服已经湿透了。

  小时候,我有一种“怪癖”——老不好好睡觉,总喜欢在床铺上上演“大闹天宫”,吵得一家人都睡不好。外公偶然间发现两个可以让我快速入睡的“途径”:在我睡觉前帮我做背部按摩,可以让我早点睡着,被外公称为“扯背”。另一种就有些匪夷所思了——我的小手摸着大人的头发,慢慢地就睡着了;这个方法虽然听起来不怎么靠谱,但效果却出奇地好,被称为“摸头头”,屡试不爽。但后者的“代价”,比前者重一些——每天早上,爸爸或者外公的头发总是被折腾得很不规则,乱糟糟的。

外公曾经是一名军人,一位专业的军队“厨师”,做得一桌拿手好菜。我们搬到新家后,每个周末都会去外公家,看望外公外婆。周末是我最盼望的日子——我可以享用到外公为我准备的美味大餐:啤酒鸭、炸鸡翅......吃得我满嘴流油,还能满载而归。外公做菜有自己的秘决,就算一个普通的茄子,经开水一烫,调好一小碗辣酱,就是一道美味。外公经常将茄肉挑出来,放入我的碗里,自己却吃略带苦味儿的茄子皮。我不理解,就问外公:“外公,为什么你只吃皮呢?”外公嘿嘿一笑:“因为茄子皮好吃啊,比茄子肉有营养。”说着,又夹起一块茄子皮,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吃着。我也不再多问。

 外公家的阳台上,摆放着很多花草,各种各样,争奇斗艳。在这个显得有些老旧的小区,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外公爱这些花儿,每天都给它们浇水、除草。我站在阳台上,望着这些花草发呆,看着它们美丽的身影,我不禁有些惊讶。外公走了过来,看我十分喜欢这些花儿,问我:“知行,你喜欢哪一株花?外公送给你。”我马上挑选起来,可是选了半天,也没有一个让我特别喜欢的。

2008年夏天,外公身体有些不适。暑假的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地去看望外公,顺便又向外公提出要一盆花的要求。外公拿起一盆,递给我。我一看,这哪是一盆花?分明是一个“树疙瘩”!外公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不要看它现在不怎么样,以后一定会很漂亮。”我接过这盆花,想象着里面住着一只小精灵,长大后就会跟我一起玩耍。我却发现外公的眼中,闪过一丝忧伤,叹了口气......

8月中旬的一天,噩耗传来:外公因患了重症肝炎,永远离开了我们。爸爸妈妈担心我知道后会太伤心,故意隐瞒了我一个多月。直到外公的骨灰要送回四川安葬的前一天,爸爸才告诉我真相,当时我嚎啕大哭。来到外公家,我跪在外公的遗像前,为外公上了三炷香,久久地注视着外公的遗像,脑子里一片空白。

2009年和2011年的暑假,爸爸妈妈都带我回到四川,专程去看望外公......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枝繁叶茂的“外公树”,它已经结出了好几个花骨朵儿,心里暖暖的。好想回到四川,好想再去看外公。好想对外公说:您送给我的“树疙瘩”已经长大了,开花了,您不需要再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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