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称他为“帅哥”,一位有了成就的家私商。在一桩家私买卖中,他认识了一个中国东北女子M,几番交往后,变成了好朋友。每当“帅哥”谈起M的时候,从齿缝中透出的口气,就听出他们之间,关系已提升到红颜知己级。M移居新加坡多年,原是以学生身份在这里的私人学校进修,考取了好几张文凭,即使这些文凭当地政府不承认,幸亏求职时还管用。她原和一些姐妹合租一套房间,但不久,其他人都各奔前程去了。一个人负担不起整套房子的租金,只好搬到一间小得只能容一个人睡觉的迷你房,这是她从中国搬到新加坡后的第二次搬家。应付生活,她白天上课,晚上到酒廊陪客喝酒赚外快。因为长得美,加上青春正茂,再加上在他乡需要有个男人依靠,男人很快就走进她的生活。男四十,虽不富有,但不失为一个靠得住的婚姻对象,更重要的是:他给了她一个家,这次她得搬第三次家了。
论论她的机遇,她比许多南来的中国少女好,她们即使也找到可以归宿的男人,但多数男女年龄距离有的二十许、三十许,甚至四十许(其实这并不太重要,杨振宁82,翁帆28;谢贤70许,还跟23岁少女拍拖)。这类权宜式男女结合,之间有没有爱,当事人很少提起,即使提起,也未必是真相。不过男女的爱,本来远非一加一的算数那么简单,正如香港导演陈可辛拍的《如果·爱》里就把爱拍成雪花纷飞里男女主角拥作一团、拍成一场亦虚亦实的歌舞片,把爱说成像搬家一样换来换去,令人无法给爱下个一成不变的死定义,而片中的女主角,不就是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
帅哥说,M有文化,空余时,还给当地报章投稿。我拜读过帅哥给我看的几篇她发表过的短文,其中一篇的题目是《搬家》,大意是诉说一个流落异乡的人的种种搬家之苦。帅哥要我说说我的看法。我的读后感是:搬家不但是客居异乡人的众苦之一,也是芸芸众生必须面对的众苦之一:众生在地球上都是过客,我们的第一次搬家就是离开母体;搬到世间后,还有无数次的搬家,最后一次大搬家,就是死亡,搬离地球。以后会搬到哪里,谁知道?只有圣经有个说法:不是搬上天堂,就是搬下地狱。